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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深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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蛰城管理学院是大专学校,三年制。而叶黎入校的第一年,便在轮滑的陪伴下轻然走过。

他起初只是觉得玩轮滑很酷,何思语会为他鼓掌,这让他很安心。

飞速滑动的轮滑,“突突突”转动的轮子,像是带起了呼啸飓风,眼前的画面变得摇曳、迷蒙,连她的脸也蒙上了一层无形的面纱,美得更为缥缈、窅远。

他在玩轮滑的时候看到她,便好像又回到了初见她第一眼时的画面,是那么的惊艳迷人。

后来他却真的喜欢上了轮滑。因为穿着轮滑鞋飞掠的时候,好像在极速奔跑一样,全身心都得到了一种无法用言语形容的放纵,所有的忧伤与烦恼也随之消散。

所以有时候何思语临时有事,不能陪他,他也会独自玩轮滑。

他渐渐发现,能有一个喜欢的东西,是一件非常幸福的事情。

可是物品和人不一样,喜欢一个东西便能体会到这个东西回馈的欢乐,喜欢一个人却未必能得到这个人的深情回应。

叶黎从不喝酒,似乎他的身体天生便对酒精怀有深层次的抵触。所以无论是和同学聚餐,还是在租房吃普通的便饭,他都不喝酒。

这很好,不喝酒的人,能时刻保持大脑的清醒,不容易做出冲动而荒唐的事情。

叶黎喜欢上了可乐。

冰镇的可乐,拆开瓶盖仰头而饮的第一口,碳酸泡子疯狂刺激口舌与咽喉,那细微的刺痛与冰凉的甜味,均具备奇特的魔力。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叶黎几乎每天都会喝上一罐冰镇的可乐,为此何思语还专门替他买了好几箱可乐,每天都按时检查冰箱,担心冰镇可乐喝完了没及时添进去,也防备其他住户贪小便宜偷偷把可乐拿去喝了。

叶黎上网查过可乐的生产原料,无非就是咖啡因,香草,柠檬等成分,不含酒精,所以它不会醉人。

却不知为什么,叶黎每次喝过可乐之后,均会有一种轻微的恍惚感,有时还会目眩神迷,像极了别人口中所说的轻微醉酒的描述。

可乐不会醉人,所以最好的解释是,人自己会醉。

他为什么会醉?

当然是因为她。

有的女人,总是能让男性不饮自醉。

日历悄悄然翻到了2010年,处暑过后,大二学年即将正式开学。

那惨烈而血腥的一晚已经过去三年,叶黎心中的阴翳好像淡去了很多。

他时常会想,丁伟那群混蛋是死有余辜,如果不是他们要动他的何思语,他也不会弄死他们。

背负人命的沉重感越来越轻了,叶黎能够更认真、更细致地思考与关注何思语了。

他至今想不明白,何思语当时为什么会说为他而生,并且全心全意付诸行动。但有一点可以肯定,如果不是丁伟那一晚对她动手,他们的关系不会亲近到如胶似漆不分彼此。

叶黎觉得自己应该感谢丁伟他们,每年清明都该去给他们上柱香,感谢他们用命去撮合他和何思语。

只可惜他们变成了一滩血肉,可能早就干涸腐烂,变成了灰尘和泥巴,连个葬身地都没有。

叶黎有些懊悔,那次事后没去沙丘地的烂房子里看一看,给他们堆四个像样的坟包。

大二入学的第一天,叶黎和何思语不约而同回到开心厨房出租房。

漫长暑假里,他没主动联系她一次,反倒是她频频打电话给他,还主动去云鱼镇找他。

虽然他每次都面无表情,像吃了辣椒一下,张口就对她说出许多极具伤害的话,但毫无疑问的是,他那颗仿佛深沟高垒、布满防线的心,已不如以前那般敌意满满了。

何思语会主动挽他的手,两眼弯得像小月牙一样,开心地讲述一些书本上学到的知识。

叶黎对这些东西不感兴趣,却也不打断,安静听她讲。

何思语对他说,现在他们都不小了,可以自己去做兼职挣钱,自食其力,这样就可以光明正大地搬出去住一起了。

叶黎没把她的话放心上,反正余彤彤和叶正凯因他考上大专学校便已昏了头,把他宠上了天,只要他开口要钱,他们就一定会给。

安安心心做一个吸血鬼,像昔日的丁伟一样,潇洒自在,这不也是非常舒服的事情吗?

开学的第一天,何思语真的去应聘了兼职,在离租房不到三百米的一家火锅店里当服务员,虽然工资很低,但好在自由,没课就去,有课就不去。

她为此非常开心,说是存够了钱,要给叶黎买一个漂亮的礼物。

叶黎冷冰冰说道:“我不要什么贵重的礼物,你去买一盒避孕套送给我就行了。”

何思语以为叶黎谈了其他女朋友,笑语盈盈地点头道:“好的,如果一盒不够用的话,我还可以多买几盒。”

叶黎盯着她,似笑非笑地问道:“你觉得够用吗?”

何思语不解道:“为什么问我?”

叶黎道:“要用在你身上的东西,当然要问你。”

她何思语的脸忽然就红了,小心翼翼说道:“够——不、不对——我的话,其实不用那个东西也是可以的。”

就在那一晚,叶黎再一次没忍住打了她两巴掌,因为她光秃秃地躺在床上,脸上映着恬淡的笑,没有激动,没有欣喜,只有平静而深邃的怜悯。

三年过去了,她依旧在可怜他,这一点让他无法接受。

所以他把她赶了出去,叫她什么时候想好了再回来。

小雪节气前后,叶黎身着单薄的上衣,脚踏轮滑,在广场上肆意驰骋。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广场外经常会出现一个相貌娴静的女生,安静看他冲刺表演。

叶黎觉得那个女生很不错,长得好看,而且眼睛里有光,虽然没有何思语那种独特的智慧,却有一种让人心平气和的宁静。

叶黎主动向那个女生打招呼,聊天得知,她叫章娴,是今年才入校的大一学生,也就是他的学妹。

她总是娴静不语,惜字如金,所有要说的话都藏在那一双多情的眼睛里。

叶黎很喜欢和她走在一起的感觉,也很想知道她脱光衣服之后还能不能这么安静。

他教她玩轮滑,手经常不老实,吃她豆腐,她却很少躲避或抵抗。

这是一个好消息,虽然不能直接证明她对他有意思,至少能证明她对他不抵触。

叶黎趁热打铁,开始上网做功课,学习谈恋爱的各种技巧,主动请她吃饭,送她回宿舍,还经常绅士风度尽显,无论何时都保持冷静。

于是章娴对他的评价是:虽然长得不帅,但很阳光,活跃,而且大方,会说话,讨人喜欢。

叶黎为此非常兴奋,因为章娴评价他的时候,眉眼里藏着温柔。

于是他更为频繁地请她吃饭,有时候还请她一起去蛰城市区玩,挑选好看的衣服或裙子买来送给她。

她好像也越来越依赖他,为了和他约会,一向是乖乖学生的她,却三番两次旷课。

叶黎觉得谈恋爱就像电脑上攻城略地的游戏,只要保证每一步策略都不出错,不管怎样矜持守旧的女生,都能翻手覆手间玩弄指掌。

叶黎的策略从未出错,顺利地获取了章娴的信任。

他不怀疑,只要他稍微向她透露一下自己的意图,她便会红着脸点头,心甘情愿陪他开房。

然而他的计划还是出了错——他故意出的错。

就在那一晚,他准备她灌一点酒,然后抱回租房好好享用。

他和她一起吃饭的火锅店,恰好是何思语做兼职服务员的火锅店。

上大学以来,叶黎和何思语同居了超过一年时间,他当然知道她做兼职的火锅店在哪里。

他故意带章娴来这家火锅店,一方面想借此告诉何思语,他能找到其他女朋友,另一方面又希望她能为此发怒,最好能扇他两巴掌。

何思语抱着厚厚的菜单招待叶黎的时候,眉开眼笑,仿佛嘴里塞了比甘蔗还甜的糖果,言语间满是温柔。

章娴不开心了,询问叶黎和那个服务员是什么关系。

叶黎并不在乎章娴的感受,漫不经心地说一些搪塞之语,再直接把在网上学到的那套“以攻为守”的理论搬出来,皱着眉说道“我们连这最基本的信任都没有吗?如果你一定要这么想,那我也没办法”。

可惜章娴并不吃这一套,坚持刨根问底,因为那个服务员对他温柔无比,还很亲切地唤他“黎”,这个称呼可是连她都没有唤过。

或许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原因,便是章娴在何思语面前有些自惭形秽,认为自己各方各面都不如那个服务员,方才借题发挥,在叶黎身上找茬。

叶黎沉下脸不解释,暗自想好了,随便章娴怎么想,她不愿意的话,放她走就是,他大不了强行把何思语拽回租房狠狠发泄一番。

反正他也习惯了拿何思语当出气筒。

然而何思语来上菜的时候,很从容地对章娴解释道:“这位美女,你是叶黎的女朋友吗?对不起,我是刚才去端菜的时候才想到这件事。我不该对他说那么多满是歧义的话,影响你们的感情。其实我和他只是同乡,以前也是同校同学,所以关系还算不错,但只是普通朋友。我说话不经思考,让你们产生误会,我向你们道歉。”

她把菜盘都整整齐齐地放在菜架子上,又把该下的菜都下了,这才弯腰鞠躬,表达自己的歉意。

何思语主动说这番话,显然消除了章娴心中的疑虑。毕竟如果叶黎和何思语真有什么暧昧关系,她也不会主动澄清。

章娴没有得理不饶人,恬淡一笑,也道歉道:“原来你是叶黎的同乡啊,我刚才还有点生气,应该我向你道歉。”

两个女人相互客气,叶黎却一言不发。

他冷冷地看着何思语,见她好半晌没有离开的意思,便厉声说道:“你不用招待其他客人吗?”

何思语立刻向外走。

章娴不满道:“你怎么对人家说话的?”

叶黎看着她的背影,随口道:“那就是个贱人,你和她有什么好说的啊。”

他看到何思语的背影在包厢门口顿了一下,便在想:只要你现在回头,我立刻把章娴踢掉。

可惜何思语停顿之后,头也不回地走了。

章娴越发不满,大概是觉得叶黎说话太不知轻重,很伤人。但没多久她又笑出声来,因为叶黎对何思语越不客气,便越能证明这两个人之间没什么缱绻暧昧。

叶黎叫了歪嘴酒,听说这种酒很辣,度数高,也就是所谓的烈酒,不会喝酒的人来两口就会醉,哪怕酒量不错的人也喝不了几瓶。

叶黎的目的是把章娴灌个半醉,方便晚上“吃肉”,而不是灌醉自己,所以他必须想个好办法。

他把其中一瓶歪嘴酒藏在衣服口袋里,声称要去上个厕所,随后把歪嘴酒打开,将酒水都倒进洗手池里,清洗干净酒瓶,准备重新倒矿泉水进去。

他左右扫视,发现章娴在包厢里坐的位子正好对着外面的收银台,矿泉水和酒水等饮品又都在收银台后的货架上。

他现在拿个空酒瓶去买矿泉水,很容易被章娴看到,进而引起怀疑。

他犹豫片刻,干脆直接拧开水龙头,将自来水灌进酒瓶——喝生水闹肚子却不影响睡女人,总比喝了酒上吐下泻还没力气睡女人来的强。

矿泉水和酒水都是透明液体,隔着酒瓶看上去差不多,但仔细看的话,酒水更清澈一些,自来水则稍微浑浊一点,而且能看到些许细小的杂质。

如果章娴发现他的酒瓶里是自来水,肯定会心生戒心。而且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喝酒,男人却偷偷喝水,本身也是一件非常丢人的事情。

叶黎为防止章娴发现异常,每次和她碰酒瓶,都用手掌将酒瓶捏住一大半,只露出一小点,碰一下便仰头就喝,并且每次都喝很多,三两次碰酒瓶便已把酒瓶里的自来水喝完。

章娴心中有一个平等思想,她觉得无论是和朋友交往,还是和男朋友谈恋爱,都该做到将心比心,彼此平等对待。

叶黎对她尊重,她就尊重叶黎。

叶黎一口喝很多酒,她也喝很多酒。

所以叶黎喝完了自来水,章娴也喝完了歪嘴酒。

叶黎没醉,她醉了。

叶黎在包间里吃她豆腐,她嘴里说着“你好烦”之类的话,脸上却在笑。

叶黎猜测,她心里多半是愿意的,事后不会报警叫警察抓他,便一把将她扶起来,走到收银台前结账。

这时何思语在后面的货柜前搬酒水,看到他们就主动凑了过来。

叶黎冷着脸说道:“你干什么?”

何思语从衣服口袋里掏出一个盒子,悄悄递给叶黎。

叶黎低头看了一眼,竟是该死的避孕套!

她可真关心他啊,连避孕套都帮他准备好了!

叶黎心中升起难以遏制的怒火,脸上却温和笑道:“我带章娴回租房,如果你想替我们添被子的话,也早点来。”

他想好了,先把章娴带回去,如果何思语来了租房,就放过章娴。

然而他把章娴带回租房,一等就是三个多小时,直到月亮高悬的深夜,也不见何思语来。

她可真贴心,知道这种时候不能打扰他,所以就不来。

叶黎看到床上已经恬静睡去的章娴,心中的怒火如熊熊燃烧的燎原大火,一发不可收拾。

他扒光章娴的衣服,因动作太过粗鲁,把她弄醒了。

她有反抗,先是好言好语地说“今晚不行,我没做好准备,给我一点时间”,叶黎不理会,她便尖声大喊救命。

叶黎堵住她的嘴,用最蛮横的方式将她侵略与掠夺。

次日清晨,章娴蜷缩在墙角哭泣,一脸委屈地询问叶黎会不会对她负责。

叶黎当时感觉肚子痛,回忆起昨晚喝了自来水,心中有些生气——如果不是为了灌醉章娴,他也不会喝自来水。

最重要的是,他现在的感觉很微妙,有种不可言的刺激,但又有些懊悔,实在没闲心去搭理她,便冷冰冰应道:“你先回去,我看到你就肚子痛。”

或许是被叶黎的冷漠吓到了,章娴小声抽泣一会,没再说话,安静离去。

第二天,章娴找到租房来,还没来得及开口,叶黎便已关门谢客。

章娴很伤心,对叶黎发了很多短信,说怎样怎样爱他,他再不理她就要报警告他强奸。

叶黎无动于衷。

这件事慢慢不了了之。

章娴不再出现在广场边看男生们玩轮滑,叶黎也没再去轮滑社报到。

人果然比轮滑鞋好玩。

玩过人之后,他就不喜欢玩轮滑了。可笑的是,他昔日坚信着轮滑会陪他走完整个大学时光。

而章娴出现与离去,好像打开了叶黎心中的一个潘多拉魔盒。

异性带了的极致刺激似乎很容易便压下了他心中的懊悔。

他变得越发放纵,看到还算清澈的女生,便想方设法骗到床上。

这过程中,他花了很多钱——和多个女人来往,本来就是非常花钱的事情。

这些钱很大一部分是余彤彤和叶正凯给的,因为叶黎说自己在谈朋友,二老都很高兴,多少钱都愿意给。但后来,他们发现叶黎换女朋友非常频繁,心知他只是想玩,而不是以结婚为目的找媳妇,便不怎么给他钱了。

不过因为这件事,余彤彤很是感慨。因为她曾认为自家儿子在校不抓紧努力,一离开学校就没机会找姑娘谈恋爱了。

她发现自己错了,养了一个不得了的禽兽出来,于是她把叶正凯狠狠教训了一顿,说“有其父必有其子”。

因为这件事,叶黎和叶正凯的父子亲情倒是越发浓稠了。

余彤彤给的钱少了,叶正凯无权染指财政,也没办法支持叶黎,于是叶黎只能寻找新的经济来源。

何思语在好好打工挣钱,因为她貌美如花,而且言谈举止迷人不已,逐渐变成了火锅店的大招牌。

有她在店里工作,每天的客人要多出好几桌,并且不少年轻气盛的客人点名要求何思语端菜上酒,有时候还会请她喝一杯,只不过她一向是婉言拒绝。

何思语能为火锅店制造更多的营收,老板当然也不吝啬,经常给她加提成,所以她的工资有时比一些任劳任怨的正式员工还高。

所以人年轻就是好,尤其是水灵灵的大姑娘,挣的钱总是比认真工作的半老徐娘们多。

何思语挣的钱全都变成了叶黎去祸害其他女生的资本。

这又是一件相当讽刺的事情。

无论在何时,何思语都自称叶黎的女朋友,有时候还会很粘人地抱住他的手臂,亲吻他的侧脸。

销售管理专业三班的同学大多知道这件事情。

同班同学都认为他们是很恩爱的一对伉俪,相当惹人羡慕,但美中不足的是,男的长得太平庸,和冰肌玉骨、花容月貌的美女一点也不般配。

后来有些同学得知叶黎经常拿何思语的钱用,便对他更加鄙夷。

而当他们知道叶黎拿着何思语的钱去找其他女生谈恋爱时,更是悲从中来。

不少人劝何思语,叶黎这种感情不专的男生配不上她,她应该找更优秀的男生。

何思语便嫣然一笑,回答道:“你们都说错了,是我配不上他,所以我在努力向配得上他的方向努力。”

叶黎听到她说这样的话,当时真的很想再扇她两巴掌,好在忍住了。

大二学年结束,两人也都读到了大三。

大三的主要功课是毕业论文与毕业实习。

学校安排了学生们实习,叶黎不想去,便声称自己去找实习地,回来上交实习证明换取学分。

何思语劝他,说是学校安排的实习有老师带,更容易通过。

叶黎坚持不去,何思语便也拒绝了学校安排的实习课,陪他留在学校挥霍时间。

叶黎没有丝毫改变,依旧是四处寻花问柳,祸害大一二的女生。

何思语便打工挣钱给他用。

这种现状持续了一整个学期,直到2012年的元旦,一件让两人都猝不及防的事情发生了。

元旦并非中国的传统佳节,但始终是辞旧迎新的大节日。

元旦回家过节的学生不多,毕竟只有短短三天假期,时间上还不够许多学生往返家里一趟,因而大学城这边热闹非凡。

学生们三五成群聚会,庆祝新的一年到来。

不少事业有成的中年人也到大学城这边来放松,小车上放一个瓶子,便自然会有打扮妖娆的女生上车。

除此之外,许多店子做双旦促销活动,吸引了海量顾客。所谓双旦就是时间上很接近的圣诞节与元旦节。

大学城内外,人头攒动,袂云汗雨,各式各样的车辆同样是往来不绝。

何思语今天很高兴,因为到了2012年,她二十一岁,叶黎二十二岁,都过了法定结婚的年龄,可以顺理成章地谈婚论嫁了。

她要去银行取钱,并且罕见地在叶黎面前撒娇,要他一起去。

说是去取五千块,两人好好玩两天,再慢慢商量毕业结婚的事情。

叶黎没把她的话放心上。

他知道自己离不开她,她也从未想要离开他。

但是他们之间依旧横亘着一条无法逾越的天堑大河,这是心的距离,无论身体离得怎样近,也无法消减那个无形的距离。

结婚?

那是多么异想天开,又多么遥不可及的事情啊?

叶黎在想,某一天何思语不再用那一双怜悯的眼睛看他了,或许他也会变成乖巧的小猫咪,想尽一切办法去讨她的欢欣。

他不知道那一天什么时候到来,甚至不知道那一天有没有可能到来。

他有时觉得,如果何思语能狠下心离开他,或许对他们两个都好。

这无形与有形的折磨相互交织,使得他们彼此都无时无刻承受着生理与心理的痛苦,只要有一方能咬牙退出,这种痛苦不就不复存在了吗?

何思语甜笑着,拉起叶黎的手,蹦跳着欢快向前走,宛如一个十来岁的小姑娘。

她嘴里好像小声问了一句什么,叶黎有点没听清,只零星捕捉到三个音节,分别是“黎”“爱”“吗”。

这三个音节很容易组成一句话,便是“黎,你爱我吗”。

叶黎觉得自己很聪明,连这种补全残缺句子的题也能随手填出来。但转念间,他又察觉到不对。

如果何思语说的仅仅是这么一个短句,嘴巴翕动的时间似乎太长了。

叶黎怀疑自己的推测是错的,便板着脸问道:“你刚才说什么?”

何思语莞尔道:“我在小声自语,你听到了?”

叶黎道:“听到了一点。”

何思语道:“我在说,我们好像都不懂爱。”

既然知道自己不懂爱,为什么还能一脸憧憬地说出“结婚”两个字?

叶黎沉默。

何思语忽然问:“如果我有危险,你会奋不顾身救我吗?”

叶黎冷声道:“我为什么要不顾性命去救你?你以为我找不到其他女人啊?”

何思语保持美丽的笑容,摇了摇头,却不再说话。

虽然是元旦日,银行却照常上班。今天银行相当热闹,客户拥堵,男男女女,门庭若市,似乎不少学生都想在这个辞旧迎新的好日子取点钱做点什么。

何思语嫣然道:“我们去取钱,不用去业务窗口排队,直接用取款机取钱就可以了。”

银行的小隔间里,一共五个取款机,每个取款机前都排着很长一排人。

看来今天忙着取钱的人是真的多。

两人没办法,挑了一个人少的取款机,安静排队。

何思语规划道:“我们取了钱就去蛰城最繁华的市区好好玩一下。我们一起唱歌,喝酒,找姑娘,晚上吃大餐,睡上档次的情侣酒店!”

叶黎皱眉道:“你说的我都懂,但一起找姑娘是什么意思?莫非你也想找个姑娘玩玩?”

何思语点头道:“对啊。我很好奇,你们男生为什么喜欢找姑娘,找姑娘又是什么感觉。这种事情,我不试一下,完全没办法体会。”

叶黎想到何思语和另一个女人手挽手,举着酒杯,笑盈盈地聊天喝酒,胃里忽然一阵翻滚。

何思语继续道:“如果你不想找姑娘,我们也可以不去。”

叶黎面无表情道:“我为什么要去找姑娘?你不就是姑娘?”

何思语睁大眼问道:“你要找我?”

叶黎道:“我一直在想,你的脑子里到底装的什么东西。”

何思语不假思索道:“脑子里当然装的脑浆。”

叶黎冷声道:“我怕你的脑子里全是豆腐渣。”

何思语甜笑道:“豆腐渣也好啊,敲碎脑袋还能烧一盘菜。”

叶黎的脸越来越沉,心中最柔软的地带再次传来强烈的刺痛。

她永远顺着他,无论他怎样欺负她,她都笑脸相迎。

叶黎不喜欢这种顺从,可是他尝试过无数种办法,故意去伤害她,唾骂她,逼她做不想做的事情,希望她能反抗,哪怕她能动怒一次都好。

可没有。

好像真如她所说,她是为他而生,宛如他手中的玩具,随他怎么处置,她都不会有半点怨言。

莫非她前世真的欠了他足以使她甘愿一生为奴的大恩情?

可是前世的说法好生缥缈,谁又相信那种东西的存在?

叶黎狠狠一咬牙,抬手捏住她的下巴,俯下头便亲吻她的唇。

她不动,甚至不闭眼,就这般平静地盯着他。

叶黎受不了这种平静,松开她,冷冰冰问道:“你说我们都不懂爱,那到底什么才是爱?”

何思语摇头道:“就是因为我不懂,所以才没办法回答啊。”

叶黎厉声道:“我来回答你。”

何思语的眼睛里闪闪发亮,满是期待。

叶黎道:“爱就是有任何人伤害了你,我都会不计一切代价杀掉他!”

何思语的脸上有了失望之色,这显然不是她想听到的答案,但她没有反驳,很乖巧地点了头。

叶黎继续道:“这的确是爱,但却是肤浅的爱。我在想,当初丁伟他们四个的事情,就是我对你表达的最肤浅的爱。”

何思语问:“深刻的爱是什么?”

叶黎道:“深刻的爱就是,除了我,这世上绝对没有任何人能伤害你。”

何思语问:“万一有呢?”

叶黎道:“那就证明我不够强,连自己的女人都保护不了,不配爱你。”

何思语迟疑片刻,小声问道:“这两种爱有什么区别吗?”

叶黎淡淡说道:“前者是无能保护自己的女人,化身疯狗去撕咬伤害了自己的女人的人,也就是无能的报复;后者是强韧的参天大树,遮挡一切风雨,杜绝外界一切可能存在的危险,是绝对妥善的保护。”

何思语问:“所以肤浅的爱是报复,深刻的爱是保护?”

叶黎点头道:“我是这么认为的。”

何思语问:“那你会保护我吗?”

叶黎冷笑道:“你又不是我的女人。”

何思语道:“可是你刚才说了,丁伟他们四个人的事情,就是你对我的肤浅的爱,又说了除了你,没人能伤害我,这就是对我的深刻的爱。”

叶黎道:“那只是我为了方便解释做的假设而已。”

何思语咬咬嘴,小声道:“我对爱的理解和你不一样。”

叶黎似笑非笑道:“你居然懂得和我讨论问题了?哈……还真是难得。你说说看,你觉得爱是什么。”

何思语道:“明知道自己会受伤,得不到任何回报,却依旧义无反顾忍痛向前。我打个比方,差不多就是落叶和风吧,落叶有风时迎风飞舞,没风时安静沉睡。”

叶黎道:“听不懂。”

何思语道:“你在我身边,我陪你,你不在我身边,我不抱怨。所以你是来去无影的风,我是等待你的落叶。”

叶黎嘲笑道:“到底谁是风,谁是落叶,可不是你说了算。”

这时两人已经排队到了取款机前。

何思语掏出提包里的银行卡,上前准备取钱。

叶黎抓住她,一把抢过银行卡,冷冰冰说道:“不取钱了。”

何思语问:“为什么?”

叶黎道:“没心思玩,你的钱自己留着买化妆品和新衣服。”

何思语道:“我不化妆、不穿新衣服也很好看。”

叶黎压低声音应道:“不想用你的钱了,等我有钱了再带你去玩。”

何思语的眼中分明有一闪即逝的激动,似乎她为叶黎的突兀转变尤为高兴。

她向前一靠,便把脑袋靠在叶黎怀里,张嘴正要说话。

“砰!”

一声尖锐的枪响毫无征兆响彻。

叶黎猛地回头,见银行里忽然多出好几个手持枪械,脑袋蒙着黑色套子,只露出眼睛和嘴巴的男人。

——莫非这些人是来抢银行的?

面对这突发事件,叶黎的脑中一阵嗡鸣,心知大事不妙,可能会出人命,却依旧下意识向前站了一点,把何思语挡在身后。

他觉得这些抢劫犯脑子有问题,纵然不怕死,蓄谋抢银行,也应该选一个相对平常的日子,而不是元旦日。

毕竟元旦的人流大,管治安的民警会加大治理力度,防止犯罪。

说不定现在这银行里便藏着一位身手高超的便衣警察。

一个抢劫犯举着枪凶神恶煞地大喊道:“全部给老子双手抱头,老实蹲下!”

所有人都照做,叶黎和何思语也不例外,因为没人会拿自己的命开玩笑。

银行经理被枪口指着,老老实实吩咐工作人员取钱。

抢劫犯们大多守在窗口等着装钱,只有两个抢劫犯在银行里走动,用枪威胁控制倒霉的客户们。

一个抢劫犯走到叶黎跟前,大骂道:“蹲边上去!”

叶黎照做。

然而他刚挪脚,眼角余光便看到何思语被抢劫犯拽着站了起来。

——混蛋!莫非这群亡命徒除了抢钱,还要劫色?

叶黎真的想把这些抢劫犯的祖宗十八代都抬出来狠狠骂上一遍。

高中时代才经历了丁伟那几个混蛋不要命的犯罪,现在又有抢劫犯盯上何思语。

叶黎心中的怒火无限高涨,怒气燃烧了勇气,勇气筑成了杀心,于是他忘了枪支的威胁,站起身便大吼道:“王八蛋!放开老子的女人!”

何思语和抢劫犯还在扭打,却因叶黎这一吼,两人都停了下来。

抢劫犯冷着眼骂道:“你他妈不要命了!?”

说话时枪口已经指向叶黎。

叶黎却没看到枪口,只看到何思语被抢劫犯弄得面容惨白,满脸冷汗,而且被吓得不轻。

她嘴里一直重复说着“不要”。

叶黎感觉她不是在对抢劫犯说不要,而是在对他自己说。

——不要什么?

叶黎想起丁伟事件,自己被熊熊怒火湮没了理智,有了杀人的欲望,以致于后来是怎么弄死那四个人的都忘了。

叶黎明白过来,何思语是怕自己再度失去理智,又把这群抢劫犯全杀了。

——可是我真的有那么厉害吗?

叶黎想着,心中的怒气缓缓消退了许多,也不再想杀人了,只冷冰冰地盯着抢劫犯,重复道:“放开她。”

似乎抢劫犯也不想闹出人命,虽然枪口指着叶黎,却迟迟没有开枪。

与此同时,窗口前的一个抢劫犯冷冷说道:“虎子,够了,我们是来抢钱的。”

被唤作虎子的抢劫犯冷哼一声,一把将何思语推到叶黎面前,厉声道:“他妈的,算你小崽子运气好,给老子蹲下!”

叶黎见何思语没事,放下心来,便再次照抢劫犯的话做,抱头蹲地下,但眼角余光一直盯着何思语,害怕她再次被盯上。

现在叶黎只希望这群抢劫犯抢完钱赶紧滚,别留在这里吓人,反正他们的结局早已注定,最后一定会被蛰城那位不得了的警局局长抓去坐牢。

正当叶黎这样期待时,耳边忽然传来何思语的温柔话语,她巧笑嫣然地说道:“黎,你果然是爱我的。”

叶黎猛地回头,发现自己正站在取款机前,银行的工作人员与客户都还一脸闲适,而那群抢劫犯早已不见踪影。

——刚才那是错觉吗?

叶黎这样想,再次定睛看向何思语,摇头道:“不对,刚才那不是错觉,不然你不会对我说这句话。”

何思语抱住叶黎的手臂,一脸幸福地说道:“是不是错觉都已无关紧要,至少我知道了,你的确是爱我的。你能在我遇到危险的时候站出来,还能在愤怒到极致时保持理智,是我的大英雄呢!”

叶黎皱着眉不说话。

何思语问:“我要嫁给你,你娶我吗?”

叶黎感觉脸有些发烫,别过头嘴硬道:“我为什么要娶你?万一我遇到了比你更好的女人呢?而且——”

何思语问:“而且什么?”

叶黎小声道:“而且这世上也没几个人还没好好交往就结婚的。”

何思语道:“这种人很多的。”

叶黎问:“我怎么不知道?”

何思语道:“那些急着结婚的人,不都是一相亲就谈婚论嫁远眺未来吗?”

叶黎道:“我们又不是相亲认识的。”

何思语点头道:“所以我们要好好交往一下。”

叶黎曾想过自己在何思语面前会松口,却没想到真到这一刻时,能轻松到宛如得到了前所未有的解脱。

直到前一刻,他的心还被囚禁在自己创造的牢房里。

他一直以为何思语在怜悯自己,所以不能接受,像没了理智的虎狼,疯狂撕咬她,伤害她,以此填补内心的空虚。

可是人的眼神千变万化,每一种眼神又代表着一种情绪,谁也能保证自己一定能读懂对方的眼神呢?

她那水汪汪的、姌弱的、于心不忍的眼神,真的是怜悯吗?

叶黎在面对抢劫犯时,慢慢控制住自己的怒火,发现何思语嘴里一直叨念着“不要”,而她那时看他的眼神,除了惊恐,还有一种深远而不可言传的东西——那种一直被叶黎视作怜悯的东西。

人在恐惧之时,怎会有心思去怜悯别人?

所以叶黎得出结论,她的眼睛里藏的不是怜悯,而是深刻的爱。

一个女人会因为怜悯一个男人而甘心低贱自己吗?

当然不会。

一个女人会因为怜悯一个男人而甘心堕落吗?

当然不会。

一个女人会因为怜悯一个男人而甘心受伤吗?

当然不会。

一个女人会因为怜悯一个男人而伤害自己的亲人朋友吗?

当然不会。

一个女人只有在深爱一个男人的时候,才会像垃圾桶前可怜楚楚的小猫咪,等待那个男人投来的美味猫粮。

叶黎发现自己很蠢,蠢到连这么简单的问题也想不明白,蠢到这么重要的事情都不知道亲口询问她一次。

而她呢?总是默默地承受着一切痛苦,从不抱怨,从不离去,一直安静等着他。

所以他们在沉默中相互爱着对方,又相互折磨着对方。

一朝顿悟,叶黎走出了迷雾重重的黑暗森林,抓到了一直以来照亮他的光。

当天两人确定了恋爱关系。

叶黎不再找其他女生,何思语也不再做兼职。

两人一起攻克毕业实习与毕业论文,在通过毕业答辩的半年后,回蛰城管理学院照了毕业照,而后留在蛰城打拼。

他们在蛰城市区的桐花小区租了房子,最初在同一家销售公司做产品销售,一起上下班,一起吃饭、玩耍、睡觉。

何思语的工作能力比叶黎更强,总能完成更多的业绩,而这些业绩又被她大方地送给叶黎。

于是叶黎得到了升职的机会。

可惜好景不长,他升了职,在工作上和何思语的交集变少,没了这位贤内的帮助,经常犯错,可谓原形毕露,最后又被老总踢回了基层。

三年后,何思语终于怀了孩子,而且在快三个月时才把这件事告诉叶黎。

到了这个地步,两人的甜蜜恋爱终于画上句点,走进了婚姻殿堂。

而那一场婚宴,又成了另一个故事的起点。

一向抗拒酒精的叶黎,在新婚当日,面对各位亲朋好友的衷心祝福,不得不一次又一次举起酒杯。

于是他醉得不省人事,在梦中看到了那一粒黑色的种子。

种子落在地上,长成层层叠叠、一望无垠的邪恶花海。

每一朵花都面向他,对他发出“嗤嗤嗤”的邪笑声;每一朵花都让他感到入骨的恐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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