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女福妻

邓华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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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7章 摇的跟拨浪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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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闵从后面将李叉叉给抓了起来,双手双脚一起,将李狂给夹在了中间。

李叉叉只觉两人之间的距离很近,但总感觉这个姿态有些过于暧昧,她挣扎了几次也没有成功,脸色有些不自然:“容荣,你快放手。”

容闵搂着她的手更用力了,一脸的心虚:“不,不,我不想。”

李叉叉在挣扎的时候,不知道碰到了什么,他感觉到有什么东西,在他的背后缓缓蠕动,然后,他感觉到,有什么东西,正在从他的后背,缓缓的,变成了。

李叉叉急了,大喊:“容荣,你给我放手!”

即使没有成亲,也应该明白这意味着什么!虽然没有尝到猪肉的味道,但是猪蹄还是有的,而且他也不是傻子。

他温热的气息,喷在向晚的脖子上,余越寒不满地叫道:“姐姐……”

李叉叉欲哭无泪。

“姐,你怎么拦着我了?”

李叉叉一愣,没想到荣蓉竟然会这么清楚,而且,这件事,也不是他能控制的。

容闵顿了顿,语气里带着几分心虚:“上次……”

李叉叉听到李叉叉这句话,脸上的表情就变得很难看,而容闵则是想到了一些不愉快的回忆。

容闵忙道:“妹妹,你放心,我不会勉强你的。”

李叉叉耐着性子说道:“荣蓉的事情暂且不提,我已经很感激你对我的救命之恩了,不过,这件事情只能是我们两个人之间的事情。若是让外人发现,非夫妇之人,都要沉塘。”

“不行,不行,我不想让妹妹沉塘。”

他疑惑地说道:“大姐,我们干出这样的事情,为何要沉塘,那个女人却没有沉塘?”

李叉叉耐着性子说道:“按照朝廷的律法,死去的妻子可以再找一个好人家,但像我们这种未婚的女人,一旦出轨,会被千夫所指,甚至会被沉塘。”

王寡妇是谢长远罩着的,谁都知道她天不怕地不怕。

原本,王寡妇是谢长远要嫁给他的,但被她拒绝了。

容容你我不同,我们都是来嫁人的。

李叉叉还没来得及松一口气,就听到他粗鲁的声音:“大姐,不要和孟公子结婚,我答应过你,可我姑姑不答应。”

他看着她,目光坚定。

李叉叉带着一丝羞涩,开口道,“说实话,蓉蓉,我是真的很想念孟公子,而且我也很喜欢你,我也不愿意。”

不过,我没有别的选择。

容闵:“我也明白,我是个无能的人,连陪嫁的钱都拿不出来,姑姑不喜欢我。无论我做什么,她都不肯让我跟你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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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闵:“我也明白,我是个无能的人,连陪嫁的钱都拿不出来,姑姑不喜欢我。无论我做什么,她都不肯让我跟你走。”

李叉叉:“蓉蓉,你放心,我们很快就能找到解决的方法。”

容闵凑到他身边,低声说了一句什么。

李叉叉脸上露出灿烂的笑容,揉了揉他的脑袋:“蓉蓉,你真是个聪明人!”

“等我赚到的钱,都给你,等我攒好了陪嫁的钱,就可以和你成亲了。”

容闵兴奋的又蹦又跳。

他回头一看,却发现李叉叉的表情并不像他这么开心。

他上前拉着李叉叉的胳膊说道:“大姐,有什么事吗,干嘛这么生气?”

李叉叉一脸惆怅的道:“再过两个多月,我就结婚了,时间上恐怕来不及。”

容闵闻言,点了点头,一副云淡风轻的样子。

他抓着李叉叉的胳膊,“大姐,咱们多聚一点,这样就不会有人发现我们了。”

“她摇摇头,一副垂头丧气的样子。”

我们正在考虑别的方法。

容闵嗯了一声。

入秋之后,早晚都会变得寒冷起来。

他在这里待了将近一年。

这一天,她和容闵起了个大早,只见花园里的枇杷已经熟透,其中一颗高高悬挂在枝头,金灿灿的,晃得人睁不开眼。

李叉叉找到了一段台阶,让荣民去攀树采枇杷。

李叉叉一边说着,一边往篮子里装着一棵又一棵的枇杷。

李叉叉把枇杷采好后,连忙打了一桶清水,把一桶枇杷冲洗干净。

李叉叉夹了一块,酸酸甜甜的。

她随便拿了一个给容闵吃。

李氏又道:“先不忙着吃饭,回头再带些回去,让冉阿姨尝尝。”

这些都是孩子们最爱的食物,也是他们的零食。

快来,快去洗个手,吃点东西!

等你洗好了,我们还要干活呢,冉阿姨,你今天在地里收青菜,我们也要帮着干活。

早饭过后,一家子人一起往冉氏的住处走。

冉氏听到门外有动静,赶紧迎了出去。

冉氏之子,大脑袋,也跟在后面,娇滴滴地叫道:“姑姑,妹妹,弟弟。”

李氏揉了揉他的脑袋:“老大,你可真有教养!我这不是送来的吗?”

“谢谢”,他打开盒子,露出一个灿烂的笑容。

冉氏一边揉着他的脸蛋,一边高兴地说道:“就知道吃”。

“娘”,是个小丫头。

李氏回了一句:“这是个孩子!我们家两个孩子,都那么能吃。”

李叉叉顿时面红耳赤,“娘。”

容闵心想,我还只是个孩子,只是被你威胁了一下,才不得不这么做的。

冉氏又道:“李大嫂,咱们就这么在门外聊着,快进屋去倒点开水,都用好了没?”

“好了,我们先走了。否则,我们的油菜都种不了了。”

“迟了,晚了。”冉氏回答。

无论如何,他都要坐下!

李氏还真没办法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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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割菜籽的季节,村民们都起得很早,李氏与冉氏两个人背着一个篮子,篮子里装满了各种蔬菜。冉氏男子们正在田地里打着一个个小小的水洼。

傍晚时分,油菜籽终于被采摘完毕。

冉氏和冉氏的男子也是眉开眼笑:“辛苦了,辛苦了半天,总算是种好了,肯定也饿了。

李叉叉和容闵两人早就饥肠辘辘了。怎么可能会有精力下厨。

两人不约而同地点头。

李氏给他们使了个眼色。

冉氏却道:“大嫂,你别怨我儿,饭能当饭吃,饭能不挨饿吗?”

“傻子。”就在这个时候,一道娇滴滴的女声响起。

一群人齐刷刷的回头,看到了王寡妇。

所有人都不解的望向容闵,不知道王寡妇是怎么和这个男人混在一起的。

容闵垂下头,生怕被人看穿,双拳紧握,心中忐忑。

王寡妇走近了,容闵下意识地往后退了一步,李叉叉从后面将他拉了起来,见他面色惨白,低声道:“容蓉,你没事吧?”

容闵点了点头:“没有。

“蓉蓉,你别怕。”李叉叉说道。

她不会伤害你的。

王寡妇停下脚步,走到了容闵身侧。

“笨蛋,你为什么那么害怕我,至少,你是不是……”

话音未落,就被容闵瞪了一眼,王寡妇顿时就怂了。

王寡妇还记得,当初那个白|痴就是这个样子,自己都快把他勒死了。

想到这里,她欲言又止。

她心里有点发虚:“放心,放心,我也正好路过,大家辛苦一天了,肯定很辛苦。”

我这里有包子,能填饱肚子。

冉氏没好气的道:“别装了,我们是绝对不会动你做的菜的,简直就是一只死狗。”

“你以为你是谁啊?”

好吧,那我就不客气了。

王寡妇掏出一个包子,大嚼特嚼,然后就夹着尾巴离开了。

一路行来,天色渐渐暗了下来,远远望去,红霞还在山间徘徊,村里的人也开始陆续回家

回家的时候,发现屋子里只有冷炉子,连一顿像样的饭菜都没有。冉氏连忙围着围裙,冲进了厨房,给她做了三个小菜,一个汤,还有一份肉食。

冉氏那边的几个兄弟也都端上了一壶茶。

冉氏一族的经济状况,比起李叉叉一族要好上许多。

冉氏的几个男人都很识趣,他们都从包里掏出了一些瓜子、花生米和红果,让他们吃得津津有味。

冉氏男子冲到了厨房:“媳妇儿,你怎么不跟他们在一起了?你在这里教我吧。”

李叉叉跟容闵围着一张小小的桌子嗑着瓜,冉氏则跟李氏说起了家事。

没过多久,冉氏的人就送来了美味的食物。

回家的时候,天色已经暗了下来,不知道第二天会不会下雨。

一天下来,所有人都很疲惫,洗漱之后就上床休息了。

李叉叉正在睡梦中,忽然听到了一声惨叫,睁开了眼睛,看到了荣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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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叉叉正在睡梦中,忽然听到了一声惨叫,睁开了眼睛,看到了荣荣。

“蓉蓉,你在这里做什么?”

“妹妹,人家自己失眠了。”

我就不走了,我要把你搂在怀里睡觉。

“快睡吧!”容闵点点头,伸手在李叉叉背上一按。

也不知道是不是这一天太累了,两人很快就进入了梦乡。

一切都很顺利,距离李叉叉大婚,只剩下一个多月的时间了。

两人都是惶惶不可终日,什么都做不了。

每次想起这个,他的心都会揪起来。

早上的时候,所有人都还在睡觉,容闵却醒了。

这时,远方的森林中,雾气开始凝聚,变成了一片白茫茫的雾气。有的时候,就像是一朵盛开的雾气之花。这浓雾中,夹杂着水汽,在众人的发丝上,轻轻挂着“水银珠”,给人一种湿漉漉的感觉,让人根本看不清前面的道路。

他继续前行,回家在哪里?

模糊的视线中,一道身影越来越近。

就连容闵自己都没有反应过来。

她披头散发,身上还带着早上刚起床时的气味。

他感觉自己好恶心,自己怎么会跟这样的女人上床呢?

两人刚要擦身而过,就被王氏给拉住了。

“这么早就上哪儿去了?”

她现在就跟吞了一只蚊子似的。

他赶紧把它甩了出去。

王氏微微一笑,“你可千万不要啊!毕竟那天晚上,我们可是一起度过了美好的夜晚。”

容闵猛的回头,对王寡妇怒目而视。

王寡妇知趣的没有再说话,只是默默地看着他。

“不要去,我明白你的难处。”她说。

“是因为你亲爱的丈夫要结婚了吗?”

“我知道该怎么做。”

“如果你愿意的话。”

容闵一听说王氏那边有解决方案,整个人都兴奋起来。

“你想怎么做?”

王寡妇道:“那你也得答应我一次,才能让我说实话。”

容闵大怒,掐着王寡妇的脖颈,恨声道:“你不要太过分了,你家的人还不够好么?”

王氏结结巴巴道:“你捏啊!那还不如直接杀了我,反正我一死,你亲爱的女人就要被人娶走了。”

容闵一松手,将李氏往地上一扔,三下五除二就将王寡妇的裤子给扒了下来,然后也不顾身上的衣物,直接冲进了战场。

经过这件事,王氏觉得自己除了有些不太好之外,还算满意。

容闵提上了自己的裤腿,“有话好好说,要是有半句虚言,信不信我把你给勒死?”

王寡妇注意到了他的目光,就知道他不是在说谎。

他穿好衣服,下了床。

“最好的方法,就是毁了她的贞洁。”

“狗屁,”他嘴里吐出两个字。

王寡妇道:“你这么着急干嘛,你要是不答应,我也可以考虑一下,一个女子的名誉,如果她毁了自己的名誉,孟家也不会要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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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他忍不住问了一句。

王寡妇觉得自己有必要撒谎吗?

看在你让我满意的份上,我可以帮你做一件小事。

王氏的目光落在了容闵身上,喃喃自语:“在我眼里,你就是一头狼。”

在李氏的眼里,你就跟一只小白兔似的,到底是谁?

容闵:“……”你不知道,兔子被逼急了还会反咬一口么?

有一天,李氏出门去给人家的地里种点葱。

她要回去,就是为了给她做一个韭菜炒蛋。

她才走到田地里,就听到一个尖锐的嗓音道:“李大嫂,没想到你们家小姐这么会撩人。”

李氏扭头一看,正是王寡妇,顿时火冒三丈,冲着她吼了一句:“臭女人,你在说什么?再乱说话,信不信我把你这张嘴巴给打爆了?”

王寡妇仰天狂笑:“胡说八道,我哪有胡说八道?”

你可能不清楚,我之前遇到过你们家的那家伙,本来是打算骗他一把的,结果他告诉我,这里面肯定有什么惊天的秘密。

“你认识它?”

你永远也想象不到。

李氏看着王寡妇,一张脸都绿了。

李氏冲上去,对着王寡妇就是一顿胖揍。

这两个女人,一个比一个狠。

经过这么长时间的战斗,两人身上都带着伤,披头散发。

就在这个时候,王寡妇看到街上的人渐渐多了起来。

“李婆娘,快来救我,我要杀了她!”

大街上的路人听到石峰这么说,一个个都围了上来。他们虽然不喜欢王寡妇,但是也从来没有想过要杀人。

而且也没有什么好处。

王寡妇看着这么多人,眼泪止不住的往下掉,一边流着眼泪一边道:“大家都给我做主吧。”

我一片好意跟她说,她女儿出轨了,她偏不相信。

大家七嘴八舌地议论着。

李氏真恨不得冲过去,把她那张臭嘴巴给打肿了。

却被人拦住了。

王寡妇道:“这你就不懂了。她女儿和他们喜欢的男人上床了?”

我可是从他们家里的人那里听说的。

“别说孟公子了,就算是村子里,也有好几个人对她死心塌地。”

孟家这一次损失惨重,竟然要迎娶这样一个不干净的女子。

说出来你们都不相信,可是我遇到她女儿的时候,我随便骗了他一句,他就把所有的事情都说了出来。

王寡妇说到这里,忍不住笑出声来。

这一刻,李氏对王寡妇如此残忍,她也没办法。

王寡妇一脸骄傲地看着李氏。

大家都在讨论自家女儿的事情。

“肮脏,无耻。”

她也不明白,自己到底做错了什么,让这位王寡妇如此诬陷自己的女儿,破坏自己的婚姻。

现在李氏甚至都没发现她是如何回到家里的。

说完,她就哭了起来,垂头丧气的朝自己的卧室走去。

为何?凭什么?

晴朗的天空渐渐阴沉下来,淅淅沥沥的下起了蒙蒙细雨。

“轰”的一声巨响,划破了寂静。

她也不明白,自己到底哪里得罪了人家,让人家辛苦求来的一门亲事,就这么泡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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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也不明白,自己到底哪里得罪了人家,让人家辛苦求来的一门亲事,就这么泡汤了。

李叉叉这才注意到,母亲是被人搀扶着走出来的。

她急忙把手中的篮子一放,急匆匆的跑到自己的屋子里,还以为母亲出事了。

她看到母亲双眼无神,便上前一步,轻声唤道:“娘。”

李氏抬头一看,一记耳光甩在了李叉叉的脸上,将他扇得倒在地上,嘴里还流着血。

李叉叉着眼睛,哭着说道:“母亲,我这是怎么了,是不是我做的不对?”

李氏伸手往门外一指,喊了一句:“快走快走。”

我不想见你。

容闵正在院里锄草呢,听到李氏这一嗓子,赶紧往里冲。

李氏看到李叉叉脸颊上鲜红的手指印,眼神也变得迷离起来。

他上前一步,说道:“姑姑,这是怎么回事,你干嘛要打我?”

李氏狠狠地瞪了李狂一眼,如果是平时,他一定会躲在他的身边,可是现在,他却不一样了。

一个人再傻,被人这么一顿臭骂,那也是无所谓的。

李氏骂了一句:“你还好意思来找我,开什么玩笑。”

说吧,你有没有和李叉叉上过床。

容闵哦了一声。

李氏笑得前仰后合,不愧是自己的女儿。

就算你不愿意,也不用把自己弄得这么惨吧?

她居然跟着那个蠢货一起走了。

我之前就告诉你,这个男人是不可娶的,身份不明,不知家中是否还有正室,是否成亲,若是有了正室,那就是一辈子的妾室,一辈子都要被人践踏,再也爬不起来,男人都是薄情寡义之辈,他能保你一次,保不了你一次,可你偏偏不信,甚至连自己的贞洁都不顾了。”

李叉叉连连摇头,“不是,不是,不是母亲。”

不是吗?现在满街都在说,我的乖女儿也会勾引男人了。

李叉叉不停的给母亲磕着头:“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

容闵一看李叉叉脑袋上鲜血直流,连忙跪下:“姑姑饶命啊!”

都是我的错,妹妹的名节已经被你败坏了,我也要嫁给你。

李氏哇的一声就哭了出来:“没有啊,你们两个赶紧出去。”

我不想见你。

等到李叉叉带着容闵走了,李叉叉终于忍不住了。

她晕了过去。

这天夜里,李叉叉还不知道李氏在为她做了多少事,已经晕厥了。

她本来也要进去的,却被李氏拦住了。

他说李氏现在还在生气,等她冷静下来再说。

容闵看着李叉叉一脸痛苦的样子。

林逸拿出了一瓶外伤药,直接抹在了李叉叉的脑门上。

一直到次日清晨,李叉叉才听到外面传来一阵叫骂声。

她一边说着,一边将鞋子套在了脚上,然后快速的冲了出去。

竟然是孟樊,这让她很是愧疚。

孟樊叫了一句“狂”,李狂这才反应过来,连忙“哦”的应了一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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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樊叫了一句“狂”,李狂这才反应过来,连忙“哦”的应了一句。

他问道:“狂徒,传言是真是假?”

李叉叉不吭声,只是点头。

孟樊依旧不死心,又一次的说着,即便是这样,我也不在意,但是,你会不会娶我?

李叉叉连连点头,我跟你不是一回事,你还是找个更好的姑娘吧。

孟樊一听,顿时蔫了下来。一副无精打采的样子。

在离开的时候,我想和李婶子打个招呼。

孟樊敲响李氏的房门,却没有得到任何回应。

孟樊正准备走,忽然意识到有些不对劲。

他推门进了李氏的房间,却见李氏躺在床上一动不动。

李叉叉这才意识到,李氏是不会连被子都没盖就躺在床上的。

“娘亲,娘亲。”

李叉叉一叫,李氏就醒了。

她挣扎着站了起来,却觉得头晕目眩,一点力气都没有了。

李叉叉连忙去搀扶她。

李氏刚要起身向孟樊道歉。

但是却被孟樊给拦住了。

孟樊安慰道:“李婶子,你也别太过愧疚了,这件事情,谁也管不了。”

李氏很是过意不去,于是让李叉叉把聘礼给她,想要一件一件地还给她。

但是,孟樊却是拒绝了。

李氏生了三日的大病,身体好了,才将聘金全部退了回来。

这一战,她虽然逃过了一劫,可李家也遇到了一些问题。

孟樊的父母将李家人告上了法庭,理由是李家欺骗了他们。

这一日,李家来了不少军官和士兵。

上前一步,二话不说,直接抓住了李叉叉。

容闵大吼一声,朝着李叉叉冲了过去,一把将几个想要捆住她的衙役给推了出去。

“你干嘛把她抓走,她做了什么错事?”

一个汉子道:“孟家控告你,说你跟李小姐通奸,这是一场骗局。”

我们要立刻将她抓回来,进行详细的调查。

李氏也冲了过去,一把将衙役们推到一边,一边喊道:“别把我闺女带走,我闺女才多大啊。”

要捉就捉我呗!

看着她通红的眼眶,容闵低声说了一句:“姐,你不用担心,我会保护你的。”

是你让我来守护你的,我已经长大了,我已经是一个真正的男人了。

李叉叉非常的激动,我们的蓉蓉已经长大了。

在我心目中,蓉蓉是个精明能干的人。

“来啊,来啊!我是奸夫淫妇,我威胁了我妹妹。”

衙役们都笑了起来:“这蠢货还真懂。”

“你当我是白痴吗?”

为首的军官说道:“如果你真想进监狱,那我就帮你一把!”

“带走”两个字。他们让李叉叉走了。

容闵只好老老实实地跟在衙役后面,回头望了一眼,满脸都是不情愿,李叉叉则是对着容闵喊了一句:“蓉蓉,你一定要没事,我来帮你。”

“嗯。”

连看都没看他一眼,就随着那几个衙役离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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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看都没看他一眼,就随着那几个衙役离开了。

在他离开的时候,李叉叉再也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放声大哭。

她扑进母亲的怀中,哭着喊着:“母亲,请您救救容容吧。”

容蓉并不知情,他是为了自己的女儿才被送进监狱的,我们不能不管!

李氏有些生气,一把将李叉叉推开。

李氏说着说着,两颗泪珠就流了下来,她抬头擦了擦眼角的泪水。再说了,总有一天,他会走的,如果不是他,婚约也不会解除,也不会被关进监狱,这都是他的不对,你没看到他眼中的杀意吗?

别跟我提什么救人,我是绝对不会帮他的。

你就别想了!

李叉叉很是不甘。

可是她却没有任何的办法,只能找到孟樊,可是每一次,她都被拒绝了,连孟樊的影子都没有看到。

日子一天天过去,她的心情越来越低落。

虽说家中缺少劳力,可这难不倒李氏,这十多年来,他们一直没有儿子,倒也不算太难。

自从容闵走了,她就开心多了,不用吃饭就能省下很多食物,一个大老爷们吃饭,抵得上两个女人。

别看那个白痴工作的时候很容易饿,可是他吃饭的时候,却像是一头猪,怎么也填不饱。

一个多月的时间,李叉叉都没有看见孟樊,这让她整日以泪洗面,据她丁说,孟公子出去游历了,最快也要五个月,最快也要一年。

她倒是很想见一见容容,只是她没银子,根本就进不了官府,更不要说见容容了。

这一个多月来,她几乎没有休息过!她在床上翻来覆去,不知道容闵怎么样了。

他被关在官府的牢房里,被关在一间用铁栅栏围起来的小房间里,无论男女老少,只要有人给他送饭,他就会被关在一间牢房里。他披头散发,一副垂头丧气的样子,真叫人心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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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还穿着一个多月前的那件衣裳,初秋的早晚很凉,再加上他只穿了一件单薄的衣裳,再加上银汉那湿漉漉的天气,他觉得自己要凉透了!

官府的捕头都不是什么好人,容闵攥紧了拳头,他发誓一定要将那些人全部杀光。

“姐,你在哪里?怎么还没来救人?”

你可知道,容蓉马上就要死了?

再说了,他真的很饿,一天没吃东西了,总不能再去找角落里的小耗子吧?

陆泽嘴角抽搐了下。

看样子,今晚是要拿耗子当晚餐了。他脱掉鞋,悄无声息的走到那只小白鼠身边,对着它就是一顿胖揍。

那只老鼠顿时发出了一声惨叫。

剥去皮毛,放入口中,让小丫头吃的津津有味。

那张红色的嘴好像来自于一个来自于地狱的男人。

就在这个时候,一个衙役开口道:“醒醒吧,白|痴,这里有客人,你不用坐着。”

容闵从衙役手中拿了一套并不华贵的长袍,递给了他。

这一定是妹妹送给他的礼物。

他把它举到鼻子前嗅了嗅,希望能感觉到妹妹身上的温度。

他顿时面色一沉,气味错了,妹妹是不会化妆的,也不可能给她买化妆品,所以她经常去逛街,都是在外面看看,而不是去买。

不过,这衣服上有浓重的脂粉香味,妹妹身上却有一股淡淡的香皂香味,怎么可能有脂粉的香味?

这种味道很眼熟,可是他一时半会儿又想不起来,到底是什么人给他的,仔细一想,好像只在王寡妇那里闻到过。

虽然还没有看到人,但他已经猜到了是谁给他的。

他转念一想,妹妹是不会来找他的,再说了,李氏对他也是恨之入骨,我破坏了妹妹的婚礼,她是绝对不会让妹妹过来的。

他被关在牢里不知道要多久,心里很是失望,也很想念妹妹。也不知道这辈子,还能不能见到她。

他无声的叫了一声,却不敢叫,只是垂头丧气的低下头,以为这辈子都不会见到她了。

清晨的空气中弥漫着一股淡淡的水汽,阳光还没有升起,大地上就被厚厚的冰霜覆盖,当人们抬起头来,可以看到一层厚厚的白色,银杏的落叶被风一吹,就像一只翩翩起舞的蝴蝶。地上,草棚上一层白色,田野里的菜籽也泛着白色。

这一等就是三个多月,也不见孟樊归来,但是李叉叉心中却是充满了期待,她坚信,自己能够坚持到孟樊救治容蓉的那一天。

她现在最关心的是,容容现在怎么样了,这大冷天的,她就这么一身薄衫,也不知官府有没有给他送来一件衣裳,他会不会冻坏了?

她无时无刻不在想念着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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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正常的婚礼仪式,李叉叉要在女方家住一晚,然后再用花轿送回女方家,但李家没有亲人,所以他的姑爷也只能在这个村子里转一转。

李叉叉大婚的那一天,外面下起了大雪,像是棉絮一样,纷纷扬扬的落了下来,过了一个多小时,天空中落下了一大片羽毛,正是春天的第一场雪。

李氏虽然只有一个寡妇,可为了女儿的婚事,还是愿意下血本的。

为了不让客人们在这大雪纷飞的天气里着凉,李氏特意让人去买了一些煤来取暖。

村子山路很难走,大雪纷飞的天山路上还有一辆拉着的马车,一般情况下,一个小时就能到,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可能是道路湿滑,或许是害怕寒冷,没有人愿意拉着它,李叉叉则是被安排到了一辆简陋的马车上,上面搭着一个简陋的帐篷,外面寒风呼啸,不少客人都在埋怨今天结婚的人怎么会那么倒霉,但也有不少人在为他们祈福。一边走,一边吹着口哨。

路上,他们听到了孟公子被人拦住的声音,所有人都认为,这位大公子是故意来闹事的。

容闵整个人都紧张了起来,他还当孟樊是来打劫自己的新娘的,所以对自己的态度并不是很友好,他的脸上带着一丝阴霾。

“容哥,你放心,我可不是来偷人的,即便李大婶没有吻我,我也不会自己过来,难道你对我一点都不待见吗?”孟樊笑着道。

容闵一听孟樊不是冲着新娘子来的,顿时松了口气。

他也跟着孟樊一起走了过去,“孟大哥,我们自然是要去的,相信我们姐妹二人都会很高兴见到你的。”

李叉叉隐约看到,那人身穿一袭青色的蝙蝠服,腰间束着一条犀牛角,上面插着一块白玉佩,帽子上的狐羽在风雪中随风飘舞。

他转过身来,默默的盯着马车内的女人,仿佛在欣赏一件稀世珍宝一般,仿佛这一次见面之后,下一世就不会再见面了。

李叉叉抬头,对上了一双乌黑发亮的眸子,那眼眸就像是一块洁白无瑕的玉石,正静静的看着自己。

那种感觉,就算是相隔万里,她也能一眼看到他。

李叉叉下意识的低着头,母亲不是跟她说过,这件事情不是她邀请的。他不想让她伤心,那样的男人,她配不上她。

“李小姐,容兄,我在此恭贺二人新婚燕尔,愿二人百年好合。

孟某只想问问李李小姐,李小姐的家族不邀请孟某,是不是觉得我这样的人,会给李小姐带来麻烦?”

李叉叉坐在马车上,摇摇头,“不是。”

我想。

孟樊朝她看了一眼,眼神里带着让人捉摸不透的意味:“李小姐的想法与孟某的想法不同,你为什么不跟我打个招呼,而且声音很轻,就算是容闵也听不清,李叉叉听得很认真。”

走在最前方的容闵见孟樊迟迟没有出来,有些着急的对他说道:“孟大哥,这雪越来越大了,咱们就这样在外面等着,怕是要冻死不少人吧,大姐,你可别着凉了。”

孟樊没想到眼前的容家少爷居然会说出这么一句话来,他抬头看向容闵,却见容闵对着他咧着嘴,一脸的真诚。

孟樊说道:“不好意思,打搅你们了,今天的婚礼我先走了,改日再和容兄比一比,看谁的酒量更好。”

容闵可不管孟樊是不是来参加婚礼的,他只关心自己的妹妹能不能被他抢走。

过了数个月,李叉叉才得到消息,孟樊已经从终南山逃了出来,但是他的家人却不知道他的去向,据说孟樊临走的时候,并没有给他的母亲留下一句话。

只不过,据说他的妈妈日思难眠,把自己的双眼给弄瞎了。

李叉叉一脸的惭愧,因为他是孟家唯一的继承人。

如果她能把孟樊留下来,一起参加婚礼,她就不会这么愧疚了。

三个多小时后,她终于回到了家中,在媒人的帮助下,她下了车,在众人的催促下,下了车,带着容闵往家走去。

以往她都是跟容闵一起回来的,但这一次,她却是小心翼翼的。

在村民们的见证下,李叉叉终于结婚了,并且娶了一个她从小就喜欢的男人。

虽然不是所有人都会喜欢这样的男人,可是她却相信自己的选择,两人在经历了这么多之后,终于走到了一起,成为了容容。

她敢肯定,他们将来一定会有辛福。

容闵被一大帮客人拉着去喝了一杯,他又不想拒绝,只能陪着他们一起喝,一路上不断有客人过来敬他,他也不能多喝,能推掉的都推掉了,有些人甚至还会跟他说,如果新郎醉了,他们也不会进新房,有些客人很难拒绝,所以只能一饮而尽,毕竟今天是个大喜的日子,他们也不能表现出来,这是李氏反复交代过的。

屋子里挂着大大的“喜”字,门上也挂满了双喜,他在门外顿了顿,走了进去,却见里面一片通红,而最显眼的,却是一个双手紧握,满脸焦急之色的女人。

……

容闵顿了顿。

听到声音,李叉叉抬头看了他一眼,红色的帕子下露出一抹笑意,“蓉蓉,你还愣着做什么,快到我这里来,她的脸颊红扑扑的,眉毛也是弯弯的,在这喜庆的气氛中,显得格外的精神。她指着自己脸上的红巾,委屈地说道:“我在这里呆了这么久,连一口饭都没喝,我的肚皮已经饿得哌哌作响,你还不快来帮我摘下这条红巾。”

李叉叉这一次穿的很朴素,如果她嫁入豪门,应该是头上戴着一顶凤凰王冠,而她出嫁后,母亲又为她准备了一套新的婚纱,上面插着一只蝴蝶,中间插着一对梅花,两边插着一朵梅花,经过一番简单的布置后,她的脸就蒙上了一层红色的面纱。

再说了,这梅花是母亲做女儿的时候戴在身上的,现在嫁人了,自然也就戴上了。

容闵上前一步,掀开了她头上的面纱,两人看着她,只见她梳着精致的发髻,一张精致的脸蛋,精致的眉毛,精致的鼻梁,红润的脸颊,雪白的肌肤,白皙的肌肤,完美的曲线,完美的身段。

他下意识的摸了摸李叉叉那张绝美的脸蛋,一副陶醉的模样,“姐,你真漂亮,你比我们村里所有的女人都要好看,我可不想让别人看到你长得那么好看。”

容闵将李多多从椅子上拖了起来,往餐桌上一放,上面放着一些红枣,花生,龙眼,还有红烧肉。

李叉叉一眼就看出这是象征着多子多福的菜。

她和容闵都是一人一份,很快就将桌上的卤肉和零食一扫而空。

容闵又劝了一句:“姐,你也不能光想着吃饭,还是多喝酒比较好。”

容闵将酒杯递到了李叉叉的面前。

李叉叉一饮而尽,只觉得这一杯酒与他以前喝过的任何一种都不相同,那是一种带着一丝辣味的烈酒,而这一杯却是甘甜可口,他舔了舔唇,红润的嘴唇上沾满了水珠,让他忍不住想要亲一口,只觉得浑身燥热。

“李叉叉喝了这一杯,感觉浑身都在发热。”她眉头一挑,松开了红色的喜服,脸上浮现出一层淡淡的红晕。

李氏担心这对新婚夫妇什么都不知道,便花钱给他们下了春|药,让他们一夜情。

或许只有李叉叉茶才知道,他喝了一口,就能明显地感受到自己的身体有一种强烈的反应,很有可能是因为他的性取向。

他看到李叉叉一脸焦急的样子,就像是一个老妇人和一个老妇人,可是王寡妇怎么能跟她比呢?

她的妹妹是出了名的洁身自好,而王寡妇却是出了名的心机婊,简直就是天壤之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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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的妹妹是出了名的洁身自好,而王寡妇却是出了名的心机婊,简直就是天壤之别。

李叉叉觉得今天的婚礼格外的热闹,他强忍着身体里的灼热,想要再多喝几口,她脸红了,傻乎乎的对着容闵傻笑。

容闵接过她手里的另一只杯子,目光灼灼地看着她。

大姐,媳妇,你可不能醉,咱们还得滚床单呢。

李叉叉傻乎乎的笑了笑,用白皙的小手做了个手势,表示自己只喝了两杯酒,应该不会喝醉。

容闵弯下腰,将李叉叉扛在肩上,缓步走到床边,小心翼翼的将她放在床上,小心翼翼的将她放在床上,生怕她一动就摔坏了,还揉了揉她红红的小脸,虽然有些发烫,但也很漂亮。

李叉叉瞪大了美眸,又粗又密的眼睫毛一颤一颤的,像是一把折扇,轻轻拂过众人的心头。

“蓉蓉,她在笑。”

拉了拉身上的衣裳,嘟囔着说道:“这是怎么回事,这么烫,蓉蓉把我的衣裳脱了,她忍着不让我哭。”

“我帮你”两个字落下,容闵勾唇一笑,然后俯身吻住了她。

他吻得很深,将她口腔里的一切都吸了进去,将她完全包裹。

他的指尖解开了她的衣领,在她凹凸有致的身材上摩挲着。

她身上的衣服,一件一件地脱了下来。

鲜红的颜色,配上她白皙的肌肤,还有她轻微而急促的气息,都透着一股诱人的味道。

他将顾灵之整个人都压在了自己的身上,居高临下地看着她那张精致的脸。

趁着李叉叉不注意,他直接钻进了她的嘴里,伴随着女人的一声惨叫,他的唇落在了她柔软的红唇上,将她所有的话都堵在了喉咙里。

床帐被他慢慢拉下,遮住了两个纠缠在一起的身影。

夜色还很深,窗帘下的风景很美。

清晨,天边泛起一丝鱼肚白,李叉叉缓缓睁开眼,小心翼翼地看了一眼熟睡中的男子。

他怎么也没有想到,眼前的男子会如此的凶悍。

现在稍微一动,她就觉得全身都在疼痛。

一想起昨天晚上,她就有一种无地自容的感觉,这是她自己说出来的?

她的脸一下子就红了。

她忍着身体的不适,挣扎着下了床。

这么一挪,她整个人都要跌到他高大结实的身体里去。

就在这时,李疯子的声音惊醒了容闵。

“姐,我不叫你姐姐了。”

那就叫夫人吧。

容闵想起了昨天晚上发生的事情,笑了起来。

他搂着李疯子雪白的腰肢,大呼道:“老子有老婆了!”

李叉叉被容闵这么一折腾,整个人都不好了,她的后背还在隐隐作痛,下意识的就发出了一声闷哼。

“姐,你没事吧?”

李叉叉着头,一张脸涨的通红,她都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了,这特么的是不是傻啊,哪个女孩子的初夜,都会疼的。

她晃了晃脑袋。

容闵当然不会相信,掀开被子一看,并不是被这一幕惊呆了,李叉叉浑身上下都是淤青,看着这一幕,他整个人都不好了。

他恨不得给自己一巴掌!

他的妻子,到底是怎么被折磨的?

李叉叉连连摆手:“算了,别怪我。”

容闵连忙披上外套,下了床,去找药膏,帮李叉叉上了药。

李叉叉当然不会让一个大老爷们帮忙,于是让容闵在外面等着,他给自己抹了点药,果然疼痛感减轻了许多,取而代之的是一种清爽的味道。

等她们起来给淑儿梳好澡,李氏已经坐在餐桌旁等着了。

容闵拉着李叉叉往里走,看到李氏已经准备好了吃的,正等在那里,心里都有些不是滋味。

“母亲,我们起来迟了,还请您喝茶”

李氏见二人如此恩爱,巴不得能永远如此,便挥挥手道:“算了算了,咱们也不是大富大贵之人,哪用得着喝茶,我对这些东西也不挑剔。”

李氏朝他们挥了挥手,李氏一脸认真的道:“蓉蓉,你是我的乘龙快婿,我没有儿子,但你是我的乘龙快婿,我就算不把你当亲生儿子,也会拿你当亲生儿子看待。”

“狂刀,你要好好照顾你的丈夫,女人在家里要听爸爸的话,丈夫要听丈夫的话,丈夫要听丈夫的话,丈夫要听儿子的话,你没有爸爸,可是我这些年一手带大的,你已经嫁人了,容荣也是你的丈夫,你要好好伺候他。”

李叉叉点头,表示明白。

一餐晚餐,一家人其乐融融,一家人其乐融融,其乐融融。

或许是李氏意识到了什么,从那以后,他就再也没有遇到过任何危险。

本来以为能一直这么平静下去已经很不错了,却不知道王寡妇为什么会对他死心塌地,大概是觉得自己对他的吸引力太大了,所以才会对他死心塌地。

每次容闵出来,王寡妇都会抓住一切可能的把柄,甚至还放狠话:“如果容闵不听话,她就去跟李叉叉说我们有一腿。”

容闵觉得自己辛辛苦苦娶来的媳妇,还没来得及享受,就被人给毁了,他可不想让自己的人生变成泡影。

所以他同意每月十五到山顶一处隐秘的洞穴见面。

这个时候的春季,既不是夏季的干燥,也不是秋季的清冷,更不是冬季的严寒。而春季则是生机勃勃、生机勃勃的春季。这是一种百花齐放,百花齐放的景象。

大白天的,阳光照在身上,让人浑身上下都是暖暖的,让人一动也不愿动,只希望能在午后多睡一会儿。

这个时候,正是采摘茶叶的好时候,村民们都早早的开始了工作,远远看去,整个茶园都热闹了起来。

李疯子一家就是这样的人。

……

转眼一年过去了,容闵来这里已经两年了,大家都脱掉了身上的衣服,穿上了厚实的棉衣。李氏待自己不薄啊。

李叉叉这段时间一直都很嗜睡,每天晚上都会犯困,所以才会上床睡觉。

容闵拿着温水走了过来,开始泡脚,因为冬季疼痛,用温水泡脚能加快腿部的血液循环,减少局部的肌肉紧张度,还能缓解疲劳,提高睡眠质量。

他看了看李叉叉,发现他正在睡觉,便轻手轻脚地走了过去,生怕吵醒了她。

第二日起床,发现容闵早不在房间里。

李氏已经做好了早餐,是松花瘦肉粥,他看着那一层又一层白花花的油沫,一点食欲都没有了。

李氏道:“你这几天是不是出什么事了,总是犯困,胃口也不是很好。”

李氏伸手在她的脑门上一抹,没觉得热。

李叉叉连连摆手:“妈,我很好。”

李氏道:“还好还好,瞧你这一身病恹恹的,可把我急坏了。”

赶紧的!把粥喝下去吧。

李叉叉一眼望去,还真有点下不去手。

她望向李氏的目光,带着几分幽怨。

就在这个时候,从山里采了些木材的容闵走了进来。

她想喊一声:“你赶紧来,你看你老婆,这么久没吃东西了,早就饿死了。”

容闵从门外走了进来,看着盛在她碗里的那碗,却还是没有喝,问:“身体不太好吗?”

要看病吗?

李叉叉将脑袋摇的跟拨浪鼓似的。

容闵看着她那张略显憔悴的脸,又加了一句“快吃”,这句话说得斩钉截铁,让人无法反驳,她总觉得容闵这孩子最近是越来越暴躁了。

曾经被她欺负过的人,现在却反过来欺负她了。

他觉得自己的智商好像一下子提升到了十一二岁的绥德。

是的,他的智商已经达到了十一级,他记得自己是一个富商之子。

这些商人,比普通人还不如,和他们一样,很难被人尊重。

于是,他想起了自己的身份,但是,这和他有什么关系?

他有一个很爱母亲很严格的爸爸,但他们更喜欢他。

然而,幸福的生活却让上天都眼红,一次蝗虫灾害,把他们一家人的生活搞得一团糟。

首先,他的妈妈去世了,他的儿子也是因为饥饿而去世的,他的身体里没有一块肉。

蝗虫害死了很多人,他甚至还把自己的树枝、树根、老鼠、蛇都给吃光了。

怪不得自己在牢里肚子饿了就能把一只老鼠给吞下去而不感到反感。

这一切,他都经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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