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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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裴森顿时开始变得焦躁起来,眼前的战争即将开始,可是少爷刚去王都就和他断了联络,这绝对不是什么好事。

“难道是镜子被那位大公给收缴了?”

并不是没有这种可能。

从他这边唯一可以判断的是,镜子没有被损坏,或者至少镜子里的魔法阵是完好无损的,否则他这边的镜子也会很快破碎。

到了第二天,伊格尔那边仍然毫无消息,裴森终于坐不住了,他跑去找了艾金,“我想去王都一趟。”

艾金惊讶地说,“伊格尔这才走了没多久,你们不用这样难舍难分吧?”

他也是知道至少在伊格尔二十岁之前,不会有太大危险这件事的。

即便是伊格尔被带去了王都,他今年才十五岁,伯克安格大公并不会对他做什么。

不管怎样,伯克安格大公是伊格尔的父亲,莱瑟陛下是他的舅舅,在艾金看来,哪怕他们都不喜欢伊格尔,伊格尔也不会有什么生命危险。

再加上萨丁的实力强横,一位剑圣保护在他的身边,艾金实在不知道他能出什么事。

伊卡博德同样觉得裴森有些小题大做,“或者少爷这两天事情太多,所以才没有和你联系,说不定明天就有消息了。”

裴森摇摇头,“不会的,少爷走之前和我约定过,只要不出意外,他会每天都和我联络的。”

哪怕裴森认识伊格尔的时间其实没有艾金和伊卡博德那样长,但是裴森知道伊格尔说的事情绝不是说说而已,他是很认真的。

“这样吧,我一个人去王都,你们该做什么还是继续做。放心,我不会那么傻光明正大地去,”裴森笑了笑,“到时候想办法偷偷混进去,如果少爷真的没事,我就回来。”

艾金见他真的不放心,就要答应下来,伊卡博德却说,“你走之后,这些比克斯族怎么办?”

这次的战争很重要,而且要完全依靠这群比克斯族,他生怕裴森走了之后这群异族没人控制,导致这场仗根本没法打下去。

“我现在基本已经全都交代好了,你们不用担心他们会临时退缩。”裴森认真地说。

而且只要通过论坛,裴森能够随时监控战场这边的情况,也能够及时做出应对,他本人在不在霜枫领这边反而不是什么大问题。

再加上关于批准玩家们自行建设一些地区,也就是关于公会的事情他早就和艾金商量好了才发布任务的,赌技能的魔石玩家们也可以到其他“npc”那里去买,裴森发现,尽管伊格尔希望他安全地留在霜枫领,其实他留在这里的意义并不大。

见裴森意志坚定,艾金和伊卡博德也不好劝说,只能答应他暂时离开。

艾金还好一些,伊卡博德心里是有些不满的,他觉得少爷对裴森的任命就够感情用事的了,看在那群异族确实实力强大的份上,他也没说什么。

结果这才多久,裴森就想扔下一切跑去找少爷。

这两人都太过……怎么说呢,爱情至上?

反正理性的伊卡博德对他们的这种行为感到有些不屑。

然而,一个是少爷,另一个也不归他管,他也只能沉默以对。

第二天,裴森又交代了一些事情之后,就独自踏上了征程。

他一个人也没有带,只带了一只猫。

佩克斯知道裴森要带它一起走的时候,差点暴风哭泣,好不容易到了红枫城堡安定了下来,伊格尔和裴森又因为太忙没有时间监督它锻炼,红枫城堡的女仆们知道它是伊格尔的宠物,全都很乐于喂养它,使得佩克斯幸福地回到了从前吃了睡睡了吃的美好生活,然而,这种幸福还没能享受几天。

猫为什么要这么惨,猫不想去找前主人。

猫想留在红枫城堡。

然而冷酷残忍的现主人根本不会理睬猫的抗拒,甚至威胁它如果不自己走,就将它扔进黑乎乎的宠物袋里。

猫真的好命苦。

玩家们并不知道裴森的离开,他们正在积极备战,在他们的心里裴森不过是个npc,哪怕是知道伊格尔被带去了王都,在没有任务的情况下,他们也不会为伊格尔做什么。

那不过是npc而已,在游戏没有让他们参与其中的时候,npc的生与死,他们习惯只是站在旁观者的角度,而不是参与其中。

裴森先是回到了兰诺领,因为这次战争任务要开启公会模式,哪怕是一些对公会不感兴趣的玩家,也大多想要参与这次任务,原因很简单,网上已经有几个土豪提前放出话来收购驻地令了,比克斯魔方是没有氪金渠道,但不妨碍玩家们现实中交易,一枚驻地令的价格已经被炒到了天价。

利益驱使,让兰诺领的玩家们大多都去了霜枫领,兰诺领自然就显得冷清很多。

不过,兰诺领本来也没有多少任务再给玩家们做了,这么短短的时间,裴森回到兰诺领的时候才发现这里的变化有多大。

凯西城不仅仅是建成了,而且扩建了,本来凯西城距离金玫瑰庄园还有一段距离,现在金玫瑰庄园和凯西城已经彻底连为一体,站在凯西城的这一边,就可以看到远处金玫瑰庄园附近的一座大约五六层高的建筑,这栋楼是新建的,由玩家提供的图纸,也由玩家们进行建造。

在亚力大陆,除了法师们的法师塔之外,还没有这么高的建筑,工匠们的技术水平达不到,魔法使除非是建造魔法塔,不然可不会有这个闲心跑去帮人建高楼。

裴森穿着黑色斗篷,遮掩住了容貌,连佩克斯都暂时被他抱在手里藏在斗篷下面,免得被人认出来,他的身上带着剑,穿着也并不稀奇,寻常的短衣长裤与半旧不新的靴子。骑着的马也不是那种健硕高大的好马,只是一匹瞧着普通个头中等的精瘦灰马,作为代步已经足够了,这和许多远行剑士的配备没有多少区别。

这样的他看起来,就像是一个普通的冒险者。

天气寒冷,在夜晚下了一场雪,他一个人在大雪中匆匆赶路,月光明亮,马蹄落在雪地上,留下一串格外孤冷的脚印。

一旦离开兰诺领,对于他来说意味着即将踏入相对危险的地界,他出色的容貌在少爷身边时不是问题,但一人独行,即便他是超凡者,这种级别的美貌仍然会带来一些麻烦。

裴森很清楚这一点,他的大号长相与现实中的本人更相似,虽然也不错,但并没有到这种程度。

相比较其他玩家,裴森对于比克斯魔方的了解更深,更别说他现在觉得这里就是个真实的世界,所以,为了尽快安全地到达王都,他打定主意一路都会很低调。

幸好黑雾斗篷相当实用,甚至他将亡灵之眼带在身上,黑雾斗篷遮掩气息的效果都会使得别人无法发现亡灵之眼的存在。

裴森佩戴亡灵之眼的原因很简单,他想借着亡灵之眼来寻找巫妖的传承之地。

只有他一个人前往王都,附近虽然或许会有一些零散玩家,但是要想让他们帮忙估计不是很容易,比克斯魔方就算是愿意帮他发布任务,裴森也需要多斟酌一下,他们毕竟并没有加入少爷的阵营,如果在去救少爷的时候反而因为玩家的缘故失控了,那就得不偿失了。

和玩家们不一样,“npc”可只有一条命,少爷也是这世上独一无二的存在,他可不像自己一样死了还能复活。

裴森不想有任何意外,就要将意外发生的可能性降到最低,他其实一向是个很谨慎而且稳重的人,他从来都不喜欢冒险。

如果喜欢冒险的话,他从一开始就不会进入金玫瑰庄园。

“这样的话成为巫妖或许是更好的选择。”裴森从现在还在霜枫领的巫妖那里得到了一些死灵魔法,但还远远不够,要达成转职不仅仅要找到三处巫妖传承之地,还要掌握50个死灵系魔法知识,比起前者,后者要更困难一些。

幸运的是,少爷留给他的那枚秘纹戒指里,居然有一小本关于死灵系魔法的书。

不得不说那位柏菲尔德家族的大佬真的太厉害了,这数千本魔法书需要的绝不是一两位魔法师的积累,也不知道他到底是从哪里得来的。

临近兰诺领的是海明雅子爵的领地,自从阿尔齐被推倒之后,大量的冒险者和佣兵又开始在这里聚集,贪婪的海明雅子爵每次都要向他们收取不菲的入城费。

裴森老实地缴纳了一笔钱,就可以安静地穿过这位子爵的领地了。

再往前,就是更陌生的地方了。

从这里前往王都,只靠着他的马一路跑过去,至少需要小半个月的时间。这还是在王都并不处于艾斯米亚的中心地带,作为边陲之地的兰诺领距离王都没有另一边的边陲城市远的情况下所需要的时间,换成从艾斯米亚最远的边境前往王都,骑马都至少需要两个月左右。

再加上,裴森不熟悉路,走到一半亡灵之眼有了感应,在距离不太远的情况下他跑去一处没有巫妖驻守的巫妖传承之地,做了一下任务,出来的时候迷路了几天才又回到正确的方向上。

眼见着伊格尔那边还是没有消息,裴森决定放下巫妖的任务,再不浪费时间了,日夜兼程赶往王都。

裴森的心中其实很焦急,镜子始终没有反应,数数到今天已经是第十七天了,他不知道少爷那里到底发生了什么,但是这种情况肯定不会是什么好事。

“如果我的等级能再高一点就好了。”裴森十分遗憾,到现在为止,他也才48级,在中级法师里都不算强。

更愁人的是他虽然不怕死,但如果在王都死了,估计复活点只会在他路上开启的距离王都最近的一处降生点,到时候再要赶回王都又要花费时间。

更难的是,以他的身份很可能无法接近那些大人物,从而根本没办法得到关于少爷的消息。

“一切都很难啊。”裴森却半点犹豫都没有,策马朝着王都的方向奔去。

他确实不喜欢冒险,但是一旦决定去做了,就不会后悔也不会犹豫不决。

“再难也要去,我答应过少爷的。”

答应了要去救他的,不管做不做得到。

还没有卷入战火的永恒之城是什么模样裴森也不知道,作为艾斯米亚的王都,它被称为北大陆的明珠。

在亚力大陆上,整个大陆基本上被整齐地一分为二,中间横跨着无尽之海,如果这个世界没有超凡者,以这个时代的科技水平,根本无法跨越风浪极大危险至极的无尽之海。

但这里拥有实力强大的剑士、盗贼和魔法师,以及光明教会能够施展神术的牧师们,所以无尽之海算不上什么太难渡过的地方。

不过,亚力大陆的人还是习惯因为无尽之海的缘故,将无尽之海北的这半边称为北大陆,无尽之海以南的地方称之为南大陆。

艾斯米亚王国是北大陆最大的王国,周边都是巴尔斯特公国这样零零散散的小公国,只在无尽之海附近,有个唯一勉强能和艾斯米亚王国相抗衡的联盟国。

永恒之城的名气,在整个亚力大陆都算得上很响亮。

站在这座王都之外,裴森看到了高高的城墙,这个,就是伊格尔口中的永恒之城。

坚固的石头城墙与这座城市地下的巨大魔法阵连在一起,在有外敌入侵的时候,可以成为附着了魔法力量的坚不可摧的一道屏障。

“我到了,少爷你在哪里呢。”他轻轻说着。

然后索性拉下了斗篷的帽子,露出俊美秀雅的容貌,牵着马进入了王都。

在这里裴森丝毫不怕有人认出自己,因为除了萨丁和阿特维尔几人之外,其他人根本不知道自己长什么模样。

而且,在艾斯米亚的王都,他继续戴着黑色的斗篷帽子遮掩容貌,只会看起来鬼鬼祟祟,很可能会引起王城守卫的注意。

比起其他地方,人贩子至少不敢在这里猖狂行事,这里毕竟是艾斯米亚的王都。

不过,进城之后,他在为这座巍峨的城市震撼,并不在意自己吸引了许多目光。

裴森非常低调,在城内稍稍转了一圈,见到了那座华丽到全部都是用一种特殊石料建造的艾斯米亚王宫,也在附近看到了伯克安格的内务大臣府。

伯克安格作为王国大公,是有自己另外的封地的,不过他常年都住在王都,封地由总管来管理。

裴森在伯克安格的住处外转了一圈,然后安静地在两条街外找了一家带住宿的酒馆暂时住了下来,开始想办法打听消息。

他在路上足足花了十九天到时间,这还是他近乎日夜兼程,只休息最短的时间来恢复精力所用的天数。

因此,他看上去有些疲惫,而佩克斯更是因此瘦了一圈,肥猫好不容易养起来的膘掉了不少。

“佩克斯,你听我说。”坐在酒馆那张称不上太干净的床上,裴森看着精神比他更萎靡的黑猫,“你今天想办法混进伯克安格的府邸内看看,试着能不能听到什么消息。”

佩克斯有气无力地“喵”了一声,你为什么要这么为难猫?猫根本不会做这种事!

“暗影猫就该做这种事,”裴森仿佛知道他在想什么,强调说,“我并没有让你去打架,只是去打听消息,而且照理来说伯克安格的府邸并不会太危险的。”

又不是让它去莱瑟所在的王宫。

谁说不危险?猫才不上当,那位大公身边肯定有很多保护者。

再说了,万一碰上萨丁怎么办?

“如果真的看到了萨丁,你就躲在暗影里,千万不要被他抓到。”

反正现在猫比之前瘦多了,应该不至于再被从暗影里挤出来。

猫真的会很害怕,那个萨丁好厉害的,根本就很难躲掉!

“其实被抓到了也没有关系,萨丁认为你是少爷的猫不会太为难你的。”

佩克斯非常不想动,但是在裴森严厉的目光下,还是只能磨磨蹭蹭地出了门。

在夜晚的时候,一只黑猫在外面跑动几乎不会引起人的注意。

比起裴森自己,利用佩克斯才是最好的办法,这只魔兽现在是裴森的宠物,在游戏系统之下,身为宠物的佩克斯天然能够和裴森沟通交流,这是别人不具备的优势。

当然,前提是能够驱使得动这只懒猫。

佩克斯以与身材不相符的敏捷程度悄悄从一侧蹿进了伯克安格家的花园。

它知道这是前主人父亲的家,作为一只高等魔兽,佩克斯的智商并不低,它平时看起来像是一只正常的猫,但其实论智商水平,不会比人差。

花园里静悄悄的,一个人都没有,它转了一圈,连园丁、女仆或者男仆都没瞧见,这里仿佛根本没有人住!

佩克斯没有犹豫,跑进了那栋华美的大房子,和它相比,金玫瑰庄园的房子就好像是乡下的小屋子,怪不得以前伊格尔主人老是嫌弃金玫瑰庄园呢。

然而,这栋大房子里除了几个扫洒的女仆之外,也根本没人在,主人根本不在家中,仆从也就显得格外懒散。

佩克斯疑惑地在这方面到处看了看,完全没有找见人,索性就蹲在一个角落里听两个女仆聊天。

反正好像也不危险,就不用辛辛苦苦地躲进暗影里了吧?

“……去王宫已经好多天了啊。”

“陛下的身体不太好,我们大公多照顾一些也是应该的。”

“他们都说大公和陛下是那种关系……恐怕也只有陛下,才配得上大公阁下吧。”女仆在提起伯克安格大公的时候,口吻里都有一种难以抑制的憧憬和倾慕。

“大公阁下啊……”另一个女仆发出一声感叹,两人都捧着脑袋,眼神略有些迷离了。

伯克安格当年到达王都的时候,在贵族中都引起了轰动,更何况这些仆从。

这栋房子里的女仆不是已经做了多年的老仆,就是经常被更换的新仆从。原因很简单,经常有女仆抵受不住伯克安格的魅力,做出一些失去理智的事。

所以很经常的,这里的女仆不超过三个月就会更换几个。

这两个年轻的女仆刚来这里还没满一个月,实际上只见过伯克安格几面,他就住到王宫里去了,基本上不回来。

但这并不妨碍两人对只见过几面的大公阁下生出无法自抑的倾慕之心。

这天下不喜欢美人的,到底是极少数。

佩克斯在原地听着两位发了半个多小时的花痴,听得昏昏欲睡,慵懒地趴在地上根本没有丝毫防备之心。

就在这时,一个女仆开口说,“之前我听管家说,是少爷回王都了?”

“是吧,可惜我们都没有见到少爷。”

“听说他和大公阁下长得很像呢,今年才刚刚成年,应该也是很好看的人吧。”

“不过他一回来好像就被送进了王宫吧。”

“嗯,陛下,似乎是少爷的舅舅,也就是说,少爷是大公阁下和卡罗莱娜公主生下的孩子?”

“可是我们大公不是和陛下——”

“嘘,这种事根本不是我们能够议论的。”

“说的也是。”

“……”

佩克斯精神一振,他觉得自己已经听到了自己想听的,正要悄悄离开这里,却感到一双有力的手直接揪住了它的后背。

“是你。”

佩克斯被拎了起来,它很想给这人一爪子然后赶紧逃跑,然后就和抓住它的人对上了眼睛。

一瞬间它就变得乖巧起来,“喵~”

萨丁皱眉看着这只本来该远在霜枫领的黑猫,虽然天下的黑猫都长得差不太多,但是像佩克斯这么肥的,应该没有多少。

“你怎么会在这里?”

佩克斯无辜地瞪圆了眼睛,“喵喵?”

猫是一只猫,猫不会说人话。

萨丁眯起了眼睛,“是谁带你来的,我可不信你这只懒猫会自己跑到王都来。是……裴森?他到王都来了?”

猫的身体一下子僵硬起来。

这回,萨丁不用再问了,他从佩克斯的反应里已经发现了端倪。

“果然是他。”

猫顿时惊慌失措,不是猫出卖了主人!

猫没有,不是猫的错!

萨丁的神色却渐渐复杂起来,他将佩克斯放下,抚摸了一下它光滑的毛皮,自然,他也看到了佩克斯比之前稍稍消瘦了一些的身体,猜到了恐怕是为了赶到王都,路上吃了不少苦。

“少爷给了他权利和地位,他在霜枫领能够过得很好。”萨丁轻轻说,“一个平民出身的异族,他已经成了真正的贵族,可以从此过上舒适安逸的生活了。”尤其他的背后还有那么多的比克斯族,想要做什么做不到?

然而,他却不管不顾,抛去一切,大约是在和少爷断了联系之后日夜兼程赶到了王都。

那些旁人最看重的权利与地位,那个裴森似乎根本没有放在心上。

萨丁很讨厌裴森,很讨厌他背后的比克斯族,可是这会儿,他沉默许久却说,“他对少爷,算得上真心。”

如果不是真心,是做不到这些的,如果他是为了那些权利与少爷在一起,那他已经得到了,完全没必要再抛下。

更不用只是因为联系不上少爷了,就跑到这里来。

裴森该知道,王都对于他来说是很危险的。

可他还是来了。

“佩克斯,你带我去找他。”萨丁叹气,“我……带他去见少爷。”

到了这一刻,萨丁的心终于软了一瞬,他对伊格尔有了些许恻隐之心。

因为裴森,或许是这世上唯一一个真心对少爷好的人了。

他并不贪图少爷的任何东西,唯有这个异族,愿意为少爷付出一切。

“我好歹陪伴了少爷那么多年,就当这是萨丁我最后为少爷做的一件事。”

不管结果如何,让少爷不至于在那种情况下,明明亲人环绕,却好像仍然是……

孤身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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