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维正抱着想想软软的钟楚洪,脑子里想着,现在自己的事业线。
现在的事业线就两条,写小说,这个才刚刚开始连载一周,还没到高潮,不可能引起多大的震撼。
但陈维正知道,随着英雄志的连载,剧情的展开,一定能够大获成功,即使现在还是开篇部分,已经有市民开始谈论了。
然后就是新秀歌唱大赛了,这个之前已经做了规划,完全不用担心,按部就班就行。
然后最重要的,就是钟楚洪了好感度了,现在已经95点了,马上就会来到100,100系统会给什么奖励呢?陈维正很期待。
还有就是魅力值,距离比赛,还有几天时间,这几天时间,也不能浪费,就在钟楚洪的公寓里刷魅力值吧。
第二天陈维正先醒。
不是睡不好,是窗帘缝里的阳光正好怼在脸上。
他眯着眼侧过头。
钟楚洪还在睡。
整个人缩在被子里,只露出半个脑袋和一截肩膀。
什么都没穿的两个人贴在一起,她的体温从皮肤传过来,暖得有点烫。
95的好感度跟90的时候完全不一样。
以前她是“接受”。
昨晚她是主动索取。
那种变化不是态度上的,是骨子里的。
就好比90的时候她是“你要就给你”,95的时候变成了“你不要我也要”。
陈维正轻轻掀开被子一角,想下床。
没掀动。
她的手臂不知道什么时候搭过来的,正好压在他腰上。
不重,但卡得死死的——跟人形安全带类似。
他没动,就这么躺着。
脑子里冒出一个念头。
如果这辈子能活150岁,那这样的早晨还有四万多个。
四万多个。
他嘴角翘了一下。
不过紧接着又想到一个问题——如果自己不老,女人老了怎么办?
这个念头在脑子里停了大概零点三秒。
然后被他掐灭了。
没人能永远十八岁,但年年都有十八岁的人。
他低头看了一眼怀里的钟楚洪。
这张脸,就算老了,也不可能差到哪去。
而且有系统存在,今后会有什么奖励,谁说得清呢?
等她呼吸又沉下去,他才小心把她手臂挪开,下了床。
动作很轻。
前世四十四年,没练过这本事。
前世都是一巴掌拍在嫩模的翘臀上!直接就起了。
但重生之后跟红姑睡了几次,起床不吵醒对方这门手艺,他已经练得炉火纯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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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走到桌前,把稿纸和圆珠笔摆好。
距离半决赛还有几天。
这段时间除了去片场探班,其余时间全用来干一件事——刷魅力值。
他之前摸出了一条规律。
系统认的不是“你做了什么”,而是“你做的时候有多投入”。
写小说加魅力,练琴应该也能加魅力,甚至在片场一条过演个路人甲也能加。
核心变量只有一个字——专。
这玩意儿有点像健身。
你去健身房举铁,肌肉会长。
但同一个动作做多了,增长就慢了。
这叫“边际递减”。
不过目前手头能干的事就是继续写《英雄志》后续,先把存稿囤够。
他翻开新笔记本,第一行写下四个字。
英雄志·卷四。
笔尖碰到纸的那一刻,整个人就切换了状态。
肩膀沉下去,呼吸放缓,眼睛从散漫变成锁定。
前世二十年养出来的职业病——进入工作状态之后,外面打雷他都听不见。
虽然《英雄志》是从脑海里往外抄,但搬也是技术活。
原着的用词、节奏、断句、埋线,每一个字都得对。
差一个字,味道就不对了。
他写得很快。
一行一行,一段一段,笔尖在纸上发出沙沙的响声。
窗外的车声消失了。
楼下小贩叫卖的声音消失了。
全世界只剩下他和纸。
他不知道的是,这个状态下的他,比刻意打扮要好看十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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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楚洪翻了个身。
手摸了摸旁边。
空的。
被子还有余温,但人不在了。
她睁开眼。
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个背影。
陈维正坐在桌前,右手在纸上写字,左手压着稿纸边缘。
阳光从窗帘缝里漏进来,打在他半边侧脸上。
她撑着手肘坐起来,没出声。
就那么看着。
他的肩膀线条很好看。
不是那种健身房练出来的夸张,是刚刚好的宽。
衬衫没穿,光着上身,背脊的肌肉随着写字的动作轻微起伏。
她想起昨天在片场,他走进来的那个画面。
摄影棚里,所有人抬头看了他一眼。
明明不是演员,明明不是导演,但他往那儿一站,存在感比谁都强。
现在他坐在这里,不说话,不回头,就一个写字的背影。
她觉得比昨天正面还好看。
这种好看跟脸没关系。
是那股子劲。
专注的男人,真的不一样。
她就这么看了好几分钟。
直到他活动了一下脖子,她才开口。
“帅哥,一个人吗?”
陈维正笔没停:“嗯,一个人。旁边那位打呼的女士刚走。”
“谁打呼了!”
“你。”
“我不打呼!”
“你打。声音不大,但频率稳定,跟节拍器似的。我写东西的时候正好拿来当背景音乐,挺好用。”
钟楚洪的脸红了。
“你胡说八道。”
陈维正终于转过头。
然后他看到了床上的画面。
钟楚洪半坐着,被子滑到腰际,胸前该露的全露在外面了。
胸前的挺翘很迷人。
但头发乱得跟鸡窝一样,一只眼睛被头发挡住,另一只眼睛还没完全睁开。
上半截是维纳斯,上上截是贞子。
他一本正经:“你现在这个造型,去演《红衣女鬼》连妆都不用化。”
钟楚洪低头一看自己。
“啊——”
她扯过被子往上一裹,整个人缩进去,只露出两只眼睛瞪他。
“你看了多久!”
“没多久。三秒。”
“你骗人!”
“行,五秒。但是你放心,我这个人记忆力不好。”
他停顿了一下。
“一般得看十分钟才能记住。”
枕头飞过来。
他接住了。
走回床边坐下,把枕头放回去。
“醒了?昨晚睡得好吗?”
“不好。”
“为什么?”
“因为你打呼。”
陈维正眼睛瞪圆了。
“我不打呼。”
“你打。”
“我这辈子——包括上辈子——都没人说我打呼。”
“那是因为上辈子没人跟你睡过。”
陈维正瞪大了眼睛。
“你怎么知道的?”
“你自己说的啊!你那个,干了二十年,连女朋友都没有,唯一摸过的就是话筒母头。”
陈维正张了张嘴,发现自己被自己编的鬼话反杀了。
他清了清嗓子:“那个朋友不是我。”
“嗯,不是你。”她笑着点头,语气像哄小孩,“那你打不打呼?”
“不打。”
“你打。跟你说的隔壁大叔一模一样,声音跟拖拉机一样。”
他愣了一下,然后笑了。
“那说明我融入得快。才住几天就解锁了当地特色技能,这叫入乡随俗。”
她笑着踢了他一脚。
没踢中。
他顺手把她的脚抓住了。
本来想说句俏皮话,但低头一看——她的脚踝细得能一只手握住。
这个画面让他脑子短路了零点几秒。
然后松开了。
“去穿衣服。”
“你先出去。”
“我都看了五秒了。”
“出去!”
他笑着起身,回到桌前。
背对着她,继续写。
身后传来窸窸窣窣穿衣服的动静。
衣架碰撞的声音,拉链拉上的声音,她小声嘀咕“袜子呢”的声音。
全是活人的声音。
前世的房子里从来没有过这种声音。
他写字的速度快了一点。
过了大概十分钟,她穿好衣服出来了。
走到玄关,弯腰系鞋带。
系到一半,回头看了他一眼。
他还在写,背影跟刚才一模一样,一动不动。
她没打扰。
轻轻开门,轻轻关上。
门关上的那一瞬间,她在走廊里站了一会。
然后笑了一下,下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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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子里安静下来。
陈维正放下笔,活动了一下手腕。
他调出系统面板。
目光移到。
【钟楚洪:好感度95】
离100还差5点。
100的时候,会给什么?
他不敢想。
但又忍不住想。
他把笔记本翻到新的一页,继续写。
窗外是1983年的九龙城。
楼下有个卖鱼蛋的阿婆在吆喝。
远处的工地传来打桩机的声音。
他写了一个小时。
两个小时。
三个小时。
笔尖在纸上划出沙沙的声音,像是在倒计时。
半决赛的倒计时。
好感度100的倒计时。
还有——
他这辈子的倒计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