念荞十八岁了。
秋天的早晨,天刚蒙蒙亮,她已经站在铺子里的柜台后面了。柜台上的算盘擦得锃亮,账本摊开在面前,旁边搁着一盏油灯,灯芯已经烧了一半,灯油的气味淡淡的,混着铺子里酱菜坛子散发出来的咸香味。
她翻着昨天的账本,手指在每一笔数目上划过去,速度很快,但不潦草。她的眉头微微皱着,嘴唇抿成一条线,表情跟沈荞年轻时候一模一样。但她的眼神比沈荞冷,冷得像冬天早上刚从井里打上来的水,透着一股不近人情的寒意。
伙计老周从后厨端着一摞酱菜坛子走进来的时候,看到念荞已经坐在柜台后面了,脚步顿了一下。
“念荞姑娘,这么早?”
念荞没有抬头。”昨天第三坛豆瓣酱少称了二两,你自己查查怎么回事。”
老周的笑容僵在脸上。他把坛子放在货架上,走到柜台前面,搓了搓手。”念荞姑娘,这个,可能是秤出了点问题,我再称一次就是了。”
“秤没问题。”念荞翻了一页账本,声音不大,但每个字都像是用刀刻出来的。”你的手有问题。你舀酱的时候,勺子没有放平。少二两,不是秤的事,是你的事。这个月的工钱扣三钱银子,作为赔补。”
老周的脸色变了。他张了张嘴,像是想辩解什么,但看到念荞那双眼睛,话又咽了回去。那双眼睛跟沈掌柜的不一样,沈掌柜的眼睛虽然也精明,但里面总带着一丝温和,让人觉得还有商量的余地。念荞的眼睛没有。她的眼睛像两颗黑石子,硬邦邦的,碰上去只会疼。
“是,是,我下次注意。”老周低着头退了出去。
念荞在账本上记下了这一笔,又接着往下翻。她的字迹很工整,一笔一画,像是用尺子量过的。沈荞的字也工整,但没有这么刻板。念荞写字像是在画格子,每一笔都落在该落的地方,不多也不少。
隔壁铺面的张婶路过的时候,透过半开的门往里看了一眼,看到念荞坐在柜台后面,缩了缩脖子,快步走了。张婶跟沈荞的关系一直不错,两个人经常在门口聊天。但自从念荞开始在铺子里管事,张婶就不怎么来了。不是怕沈荞,是怕念荞。
“那丫头,眼神吓人。”张婶私下跟人说,“跟她娘年轻时候一样能干,但比她娘狠十倍,”
这话传到沈荞耳朵里的时候,沈荞正在后院晾衣服。她把手里的衣裳在竹竿上搭好,擦了擦手上的水,没有说什么。
她知道念荞的性子是怎么变成这样的。
十二岁那年,念荞被人贩子拐走过。那段经历在她心里留下了一道很深的伤疤,虽然表面上看不出什么,但那道疤一直在渗血。她变得不爱笑,不爱说话,不爱跟人亲近。她看人的眼神从那之后就变了,像是在审视每一个靠近她的人,判断对方是敌是友。
裴铮跟她和解之后,她的性格好了一些,但也只是好了一些。她不再恨裴铮了,但也不亲近。她跟裴铮的关系像是一杯放凉了的茶,不烫嘴了,但也没有温度。
下午的时候,铺子里来了一拨客人,是城东一家酒楼的掌柜派来采买的。他们要一百坛豆瓣酱、五十坛酸笋、三十坛糟鱼,量不小。念荞在柜台后面跟他们谈价钱,一条一条地讲,账算得清清楚楚,连运费都算进去了。酒楼的伙计本来想压价,被念荞三两句话堵了回去,最后按原价成交。
伙计走了之后,沈荞从后院走出来。她站在柜台旁边,看着念荞把成交的数目记在账本上,嘴唇动了动。
“念荞。”
“嗯?”念荞头也不抬。
“刚才那个伙计,你是不是太不客气了?”
念荞停下手里的笔,抬起头看着沈荞。”娘,怎么不客气了?”
“人家是大客户,一年从咱们这儿拿不少货。你说话硬邦邦的,人家下次可能就不来了。”
“不会。”念荞说,“他要是嫌贵,他去别的地方买,但他不会去,因为我们家的豆瓣酱是方圆百里最好的,他要的是好货,不是便宜货”
沈荞张了张嘴,没有接上话。念荞说的没错,道理是对的,但沈荞总觉得哪里不对。做生意确实要精明,但光靠精明是不够的,还得有人情味。当年她做酱菜生意的时候,对每个客户都是笑呵呵的,就算人家压价,她也会找个台阶下,既不亏本,又给对方留了面子。念荞不一样。念荞是一把刀,刀刃朝外,碰谁都疼。
晚上,铺子关了门。沈荞在后厨清点存货,念荞在柜台前面整理账本。两个人各忙各的,铺子里很安静,只有算盘珠子碰撞的声音和酱菜坛子被挪动时发出的闷响。
裴铮坐在后院的藤椅上。他最近的身体比前两年差了一些,右臂的旧伤在阴天的时候会隐隐作痛,脸上那道疤在灯光下显得格外深。他的左手搁在膝盖上,手里握着一根旱烟杆,烟丝已经熄了,但他没有续上,只是握着。
沈荞收拾完后厨,走到后院,在裴铮旁边坐下来。她端着一碗热茶,茶水的热气袅袅地升起来,在灯光里化成一团模糊的白雾。
“今天念荞又扣了老周的工钱。”沈荞说。
裴铮嗯了一声,没有接话。
“她把那个酒楼的伙计也怼了一顿,态度硬邦邦的,人家走的时候脸色都不好看。”
裴铮还是没有接话。他把烟杆放在膝盖上,抬头看着天上的星星。秋天的夜空很高,星星很亮,一颗一颗的,像是谁在黑色的布上扎了无数个小孔,光从孔里透出来。
“荞儿,”裴铮开口了,声音有些沙哑,“念荞多大了?”
“十八。”
“十八了。”裴铮重复了一遍,像是在咀嚼这个数字。”十八年前,你也是十八岁。”
沈荞愣了一下。”你提这个做什么?”
“十八岁那年,你一个人背着柴火上山,碰到一群狼,你愣是用柴刀砍翻了两只。”裴铮转过头看着她,嘴角微微翘了一下。”你那时候也是一把刀,谁碰你谁流血。”
沈荞的脸微微红了一下。”那时候是没办法。不砍翻它们,它们就把我吃了。”
“念荞也是没办法。”裴铮说,“她十二岁被拐走,九死一生才回来,那种经历不是谁都扛得住的,她变成现在这样,不是她自己想的,是被逼出来的”
沈荞沉默了。她知道裴铮说得对,但心里还是不踏实。念荞的刀太锋利了,锋利到连自己人都会被割伤。她怕念荞有一天把身边的人全都割开了,到最后只剩下她自己一个人。
“我找她谈过。”沈荞说,“让她做事别太绝,留点余地,她反过来跟我说,我当年就是太善良才吃了那么多亏”
裴铮的嘴角又翘了一下。”这孩子像你,也像我。”
“哪里像我了?我可没她那么狠。”
“你十八岁的时候,比她还狠。”裴铮说,“只不过后来日子过好了,你把那些棱角磨掉了,念荞还年轻,她的棱角还没有磨掉”
沈荞想了想,没有反驳。她确实也觉得自己这些年变了。以前她也是一个硬邦邦的人,嘴巴不饶人,做事不留情面。但后来经历的事情多了,遇到了裴铮,生了孩子,开了铺子,慢慢地,那些棱角就磨圆了。她变得温和了,圆滑了,学会了跟人打交道的时候笑一笑,说几句软话。
但念荞没有。念荞的棱角还在,而且越来越锋利。
“你担心她?”裴铮问。
“嗯。”
裴铮把沈荞的手握住了。他的手还是凉的,但握得很紧。”荞儿,别担心。念荞的刀,总有一天会找到该砍的地方。她现在只是还没有找到而已。”
沈荞靠在裴铮的肩膀上,没有说话。夜风从院子外面吹进来,带着一股桂花的香味,淡淡的,甜丝丝的。远处有狗叫声,断断续续的,像是有人在用骨头敲门板。
她在裴铮的肩膀上闭上了眼睛,心里想着念荞那双冷冰冰的眼睛。她想,那双眼睛的底下,到底藏着多少东西?是恨,是怕,还是别的什么?她看不透。她只能等,等到念荞自己愿意把那些东西拿出来。
过了好一会儿,裴铮轻声说了一句:“这孩子心不坏。她只是把软的那一面藏得太深了。”
沈荞睁开眼睛,看着裴铮。裴铮的目光落在院子里的桂花树上,树上还有几簇花没有落完,在月光下泛着淡淡的金色。他的表情很平静,像是在说一件理所当然的事情。
“你怎么知道?”沈荞问。
“因为我也是这样的人。”裴铮说,“把软的藏起来,把硬的摆在外面,等到有一天,那些软的东西藏不住了,就全出来了”
沈荞看着裴铮的侧脸。月光照在他脸上的那道疤上,疤的边缘泛着一层银白色的光。她想,裴铮说的也许是对的。念荞的刀不是用来伤人的,是用来保护自己的。等有一天她不再需要保护自己的时候,那把刀自然就会收起来了。
她把头埋在裴铮的肩膀上,闭上了眼睛。
“但愿吧。”她轻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