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砰!”
大口径狙击步枪的轰鸣声,撕裂了上海外滩的雨夜。
维多利亚洋行顶层的落地窗瞬间炸成漫天齑粉。玻璃碴子夹杂着冷雨,疯狂灌进奢华的办公室。
史密斯吓得杀猪般惨叫,抱着脑袋直接钻进了办公桌底下。
陆景耀连眼皮都没眨一下。
他稳稳地站在原地,风衣的下摆被狂风吹得猎猎作响。嘴里那根古巴雪茄的火星,在黑暗中忽明忽暗。
他没有躲,因为他清楚,这一枪偏了整整半尺。
这不是失误,而是警告。
陆景耀微微偏过头,目光越过满地碎玻璃,锁定了长街对面。
那是海关大楼旁边的一座废弃钟楼。黑漆漆的塔顶,像一只蛰伏在雨夜里的独眼巨兽。
“陆爷!有刺客!”赵铁胆大吼一声,端起汤姆逊就要把枪管探出窗外。
“收起来。”陆景耀抬手压住他的枪背。
“你看好地契和这个洋鬼子。对面那个,是来找我的。”
陆景耀将半截雪茄按灭在窗台上,转身大步走出办公室。
横穿过满是积水的街道,陆景耀孤身一人走进了废弃钟楼的底层。
空气里弥漫着发霉的木头味和鸽子粪的酸臭。
通往塔顶的木楼梯年久失修,踩上去发出令人牙酸的“嘎吱”声。
陆景耀没有刻意放轻脚步,军靴踏在木板上,一步,两步。
这是自信的心理施压。
“你其实早该猜到了,吴淞口那个局,破绽太多。”
陆景耀一边往上走,一边不急不缓地开口。声音在空荡的塔楼里回荡。
“钱大钧那种蠢货,就算有心抢兵工厂,也绝对做不到一枪不发。”
塔顶的阴影里,传来一声金属碰撞的冷哼。
那是枪膛退壳的声音。
“所以,我才是那个蠢货。”
沈飞的声音从巨大的生锈铜钟背后传出,透着一股咬牙切齿的寒意。
“我像条戴着眼罩的狗,被你溜到了第三防区。还傻乎乎地去给戴老板发电报,说抓到了硕鼠。”
陆景耀踏上最后一级台阶,站在了空旷的塔顶平台上。
四面漏风,雨水泼洒进来。
沈飞从阴影中缓缓走出。他穿着黑色雨衣,手里倒提着一把勃朗宁大威力手枪。
“我是来执行家法的。”沈飞死死盯着陆景耀。
“戴老板有令,宁可错杀,绝不放过。陆旅长,你今天走不出这座钟楼了。”
陆景耀笑了。
他慢条斯理地解开风衣的两颗扣子,露出里面的深色衬衫。
“沈飞,军统第一快枪手,拔枪只需要零点六秒。”
陆景耀双手自然下垂,看似毫无防备。
“但在我眼里,你的动作,全是多余的。”
沈飞的瞳孔骤然收缩,属于顶尖杀手的尊严被狠狠刺痛。
“大言不惭!”
话音未落,沈飞动了。
他的右手化作一道残影,原本倒提的枪柄在掌心瞬间翻转,枪口直指陆景耀的眉心。
太快了,快得连雨丝都仿佛被这一击切断。
可就在他即将扣动扳机的刹那,一道刺眼的白光突然在眼前炸开!
陆景耀的左手不知何时多了一枚纯银的防风打火机。
他拇指一挑,机盖弹开。纯银的镜面精准地捕捉到了窗外闪电的余光,直直反射进沈飞的眼睛里。
人在遭遇强光时,瞳孔会本能地收缩,视神经会出现零点一秒的致盲。
这在平时只是个微小的生理反应,但在顶尖高手的对决中,这就是生与死的鸿沟。
沈飞的射击节奏被打乱了。
“砰!”
子弹擦着陆景耀的耳畔飞过,击碎了后方的木柱。
一击不中,沈飞没有丝毫慌乱。他借着开枪的后坐力,身体猛地前扑,左手从后腰拔出一把战术军刀。
枪战瞬间变成了近身肉搏。
沈飞的刀法狠辣刁钻,招招不离陆景耀的咽喉和颈动脉,这是纯粹的杀人技。
刀锋割破空气,发出尖锐的呼啸。
换作任何一个国军将领,此刻早已经被开膛破肚。
但陆景耀前世学的是什么?
是经历过无数次现代战争淬炼、剔除了所有花架子的特种cqc(近身格斗术)。
不拼招式,只拼生理极限和发力结构!
面对刺来的军刀,陆景耀不退反进,直接切入沈飞的内围盲区。
第一招,格挡控腕。
陆景耀的左臂像一根铁棍,精准地磕在沈飞持刀的手腕内侧。
伴随着一声闷哼,沈飞的刀尖被硬生生砸偏。
第二招,破坏重心。
陆景耀右腿猛地一记低扫,如同战斧般重重砍在沈飞的膝弯神经丛上。
沈飞这辈子都没见过这么违背武术套路的打法,半条腿瞬间麻木,身体不受控制地往前栽倒。
第三招,夺命锁喉。
陆景耀借着对方前倾的冲力,右手如同毒蛇出洞,一把攥住沈飞握枪的手腕,反向一拧。
“咔吧!”
沈飞吃痛,手枪脱手而出。
还没等他反应过来,陆景耀已经在半空中接住了那把枪,顺势往前一送。
冰冷的金属枪管,粗暴地磕碎了沈飞的半颗门牙,硬生生塞进了他的嘴里!
铁锈味和血腥味瞬间在口腔里炸开。
沈飞被陆景耀死死抵在生锈的铜钟上,后脑勺磕出了一声闷响。
仅仅三个照面。
军统第一杀手,败得体无完肤。
窗外的雨下得更大了,闪电照亮了两人交错的身影。
沈飞双眼圆睁,死死盯着近在咫尺的陆景耀。
他引以为傲的速度、杀人技,在这个男人面前,就像三岁小孩挥舞木棍一样可笑。
信仰,在这一刻彻底崩塌了。
沈飞感受着抵在喉咙深处的枪管,喉结艰难地滑动了一下。
输了。
他闭上眼睛,不再挣扎,坦然等待着扳机扣动的那一刻。
在这吃人的乱世,技不如人,死在更强者手里,不冤。
时间一秒一秒地流逝。
预想中的枪声并没有响起。
嘴里的异物感突然消失,紧绷的压迫感也随之散去。
沈飞愕然地睁开眼。
陆景耀已经退开了半步,顺手退掉了那把勃朗宁手枪里的弹匣。
“叮叮当当。”
几颗黄澄澄的子弹被他随意地倒在积水的木板上。
“杀气太重,脑子不够用。你这种打法,活不过三十岁。”
陆景耀转过身,走向楼梯口,语气平淡得像是在点评一场无聊的戏码。
沈飞靠在铜钟上,大口喘着粗气,嘴角还淌着血丝。
他不明白,这个男人为什么不杀自己。
“你……什么意思?”沈飞咬着牙,声音嘶哑。
陆景耀停下脚步,从风衣口袋里掏出一把崭新的柯尔特m1911手枪。
这是刚从兵工厂搬出来的美军制式高级货,枪管还散发着保养油的幽香。
他手腕一甩。
“啪”的一声,沉甸甸的手枪精准地落在沈飞脚边的水坑里。
溅起一圈浑浊的水花。
陆景耀微微偏过头,侧脸在闪电的映衬下,透着枭雄般的狂傲。
“戴春风只能让你当一辈子老鼠,跟我走,我让你做香江夜色里的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