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闹。”
罗杰感觉有人在拍打他的脸,下意识地抬手要拍开,猛然惊醒。
他的手不是断了么?怎么挥动自如?!
浑身上下也没有一点疼感,难道只是一场梦?!
环顾四周,却是浑然陌生的荒漠,旁边石头块上还站着一只乌鸦,不正是那个自称哈瑞思的学者么。
活动了一下四肢,没有任何异样。
却听哈瑞思催促。“快躲一躲。”
“躲什么?”难不成又来了什么异族?!
哈瑞思指了指远处天边。“太阳快出来了,你会被烧成炭的。”
“烧成炭?”罗杰听的是一头雾水。
昨天被晒了大半天也没烧成炭,难不成今天要升起的太阳会烧死人?!
虽满腹疑惑,可也不敢耽搁,慌忙起身跑向不远处的一块巨石。
刚跑出两步,他就察觉到不对劲。只觉得身轻如燕,仿佛踩在棉花上一般,让他非常不适应。
难道这里的重力比地球轻?
深吸了口气,脚下猛地一发力,往前冲去。这一冲差点摔个狗啃泥,好不容易稳住身子再次起跑,一口气跑到那块大石。
“哇呜!”
这段距离怎么也得有五十来米,他感觉只用了五六秒而已,妥妥的跑步健将。
在地球上,哪怕被恶狗追的时候也没跑出这么好的成绩。
“这有点太夸张了吧?哈瑞思学者,其他人也能跑这么快吗?”
飞过来的哈瑞思落在巨石上,摇摇头。“普通人类当然没有,你现在是血族了嘛,速度当然快了。”
“血族?什么意思?我什么时候成了血族?”
“昨晚那血族跟你缔结血之契约,你没忘吧?”
昨天那小丫头?“然后呢?这契约有什么副作用,让我变成血族?”
“你现在就是血族了啊,你现在是不是特想去找那个小女孩?”
罗杰一听,差点蹦起来。“找个屁!找她干嘛?!”
天天对着那小丫头喊姐姐、妈妈?!
那臭丫头,也不知道怎么想的,看她早过了玩过家家的年纪吧?
还玩这种无聊的游戏!他可没有这种作贱自己的兴癖。
“什么?!”哈瑞思猛地扑腾了几下翅膀,语气甚是诧异。“你真不想去找她?!一点也不想?!”
罗杰没好气地摆摆手。“都说了不想,我又不是她的奴隶,难不成一辈子得听她的话?”
“女神在上,你竟然能免疫血族的契约!真是不可思议!不对,你的伤势确实痊愈了,明显已经转化成了血族。这怎么可能?!”
看着哈瑞思大喊大叫,罗杰也不知道这家伙到底激动什么。
“你刚刚说我会被太阳烧成炭,也是这契约的副作用?”
见哈瑞思认真点头,罗杰稍稍探头,太阳已经全部升起,跟昨天的没什么两样。
看着阴影外的阳光,犹豫了一下,小心地伸出手去。
“小心!”哈瑞思见状惊呼一声。
温暖的阳光照在手背上,没有任何不适感。
将半只胳膊都伸出去,依旧没有任何反应。干脆整个人跳出阴影外,面向天上的太阳。
“你看,我不是好好的么,没有被烧成炭啊。”
哈瑞思又连呼了几声女神。“真是不可思议!莫非你是被神眷顾的圣子?”
“圣子?”罗杰对此嗤之以鼻,他要是真被神眷顾,就不会差点死在这种鬼地方。
“不过那小丫头的契约确实起了作用,要不是她,我还真得死了吧。”就是那小丫头的行径有点太可恶,而且穿着打扮看起来是富贵人家的大小姐,他得离得远远的,免得真被抓回去当仆人。
“你不是说这里方圆千里寸草不生吗?那丫头哪来的?”
“应该是血族之间的走亲访友。至于是她是哪个家族的,她昨晚往你兜里塞了东西,你拿出来看看。”
翻了翻口袋,果然掏出一张名片大小的黑色卡片。
卡片的材质不是金属,却在阳光下散发着一种金属质感。
卡片上画着奇特的黑色花纹图案,下方刻着“尼古拉家族”。
“尼古拉家族?”
一旁的哈瑞思语气惊诧。“呵?尼古拉家族?!这可是最古老的十大血族之一。看来昨晚那女孩是尼古拉家族直系后代,怎么也是个侯爵级别。你也算是有福气了,一般人类可没机会被这种高等级纯种血族缔结契约。”
“……”这算哪门子福气?
依稀记得昨晚昏迷之前那丫头说让他到暗黑森林找她?
“暗黑森林是她们的老巢?我得离得远远的,哪边是反方向?”
“那就是南边了。”
想了想,将卡片放回兜里,这才注意到兜里空荡荡的。
赶忙翻了遍所有衣兜裤兜,也不见他的手机。
“你找什么?”
“手机,就是……”罗杰简单比划了一下。“这么个方正的东西。”
平时都是手机不离身的,难道手机没有一起穿过来?还是掉在了附近?
“那东西啊,被那小女孩拿走了。她似乎对你的魔法道具很感兴趣,翻来覆去研究了半天,最后揣进自己兜里了。”
“……”罗杰嘴角微微抽搐了一下。
犹豫半晌,一跺脚。“算了,不要了!”
想来这鬼地方没信号也没网络,拿回来也没用。
更何况,他可不想为了一个手机再撞上那个古怪的血族小丫头。
哈瑞思歪着头看他。“那可是你的魔法道具吧?就这么放弃了?”
“魔法道具?”罗杰差点笑出声来。“等我回去了,再买一个便是。我要往南边去,要我带你一程?”
“多谢,我都快饿死了。”
脱下外套将哈瑞思包了起来,背到后背,往南边走去。
刚走出几步,背上的哈瑞思用翅膀拍了拍他。“你可以用跑的,你现在是血族,一口气跑个几天几夜都没问题。”
“是不是真的?”半信半疑的抬脚跑了起来。
果然,换做平时跑个几百米就该累得气喘吁吁,可现在至少跑了两三千米,丝毫没有累的感觉,仿佛能一直这么跑下去。
“呵,这真是,那我岂不是无限体力?”
“哪能啊,这是昨晚那女孩跟你缔结契约时滴下的几滴血液的能量,大概能维持几天的样子。”
“维持几天?然后呢?”几天之后不会突然暴毙吧?!
“然后你就得喝血了。”
罗杰大吃一惊。“喝血?!喝什么血?!”
“什么血都行,听说血族最喜欢的是精灵血,然后是人血,再然后类人生物,最后是各种生物的血了。”
“那我要是不想喝血呢?”
“你要能受得了的话也可以吃普通食物。”
原来不一定要喝血啊,罗杰着实松了口气。
又跑了一会,他被不远处金光闪闪的东西吸引住。
跑到跟前,赫然是一块脸盆大小的金块,目测至少有上百斤的样子。
“卧槽?!”
敲敲打打的确认了好几遍眼前这块是真真实实的黄金。
没想到自己运气这么好,一到这地方,就发现了这么一大块的黄金。
看这颜色质地,纯度还相当不错,这要是在地球,岂不这辈子衣食无忧了?
就在罗杰兴奋的不知所措时,哈瑞思爬到了他的肩膀上。“干嘛这么激动?这不就是普通的黄石吗?”
“??”听到这话,罗杰兴奋的心情瞬间被泼上了一盆凉水。它说“这不就是普通的黄石”?
“你的意思是这东西很常见?”
“不然呢?到处都是,有什么大惊小怪的?”
罗杰差点一屁股跌坐在了地上,看来他的运气还是不怎么样,以为是发了笔大财,没想到在这地方黄金竟然是随处可见的东西!
随即他想到了一个问题。“那这里的货币是什么?”
“晶币啊?你不会不知道吧?你们家乡用的什么货币?”
罗杰指了指地上的黄金。“这就是我们那的硬通货。”
“唔……”哈瑞思琢磨了半晌,蹦出一句话。“等你回去的时候可以带点回去,不就变成富翁了?”
还真是,等找到回去的办法,带个几百几千吨黄金回去,不就一夜暴富了么,几辈子都不愁吃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