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公主在九门开放后的第四日离宫。
她没有被押,也没有仪仗。先帝急难便印留在中宫,九仓备用钥匙按各仓选择处置,公主府可代行的善堂、女院与军属作坊差事全部暂停复核。
皇帝没有下旨收监。
朝臣因此争了一夜。有人说封门、假令、灰衣、钟绳与假续条处处都连着公主府,再不拿人便是纵容;也有人说长公主真实救过京城,九门最终未乱,不宜因几个下人越权寒天下善心。
两种说法都把已查出的分段责任压成一个应不应该抓。
皇后请大理寺只报现有证据。长公主确认的责任包括:长期允许罗姑补人、替工与调旧路而不逐项报;按总数拨粮,使未同意者被写成可用;保留先帝便印二十七年未交;见过十年前摹本而未督促销毁;提前调九仓却未将风险告知朝廷。
尚无证据证明她亲自写闭门令、勤王令或假续条,也无证据证明她命周稳割钟绳、击伤杜衡。罗姑、雀儿、周稳与宋迟各自做过超出或利用其授权的事。
不立即收监不等于无责。
大理寺给出限制:公主府三十日内不得调善堂人手、发九仓签、转女院工契;不得私见罗姑、周稳、施茂与秦嵩;府中旧账原地封存,可由她指定两名账房在场抄录;出京须另报。
长公主只争一项。她要求善堂现有饭、药、学舍不能因停止代行而停。皇后同意,由仓管、医工和教习按现职继续,工钱暂从公主府已拨银中出,但人员不再听公主府临时口信。
她失去的是调用权,不是让所有依赖这套体系的人跟着受罚。
皇帝在限制书上没有落完整御笔,只按指印。他仍欠长公主那句完全承认,也没有用病情替自己免掉十九年默许。崔尚宫将旧压卷签与限制书放在同一匣,后世若看,只能一起看。
长公主出西华门时,罗姑隔着另一道门望见她。
罗姑没有呼喊。长公主也没有过去。她撤了罗姑所有代行权,仍保三月医药与住处,是否探视须等问话范围明确。二十七年主仆没有靠一个回头结束,也没有因不见面就假装从无情分。
宫外有人向她磕头,也有人骂她拿米养兵。
长公主都没有停。她上的是普通青篷车,车底与夹梁已由京兆府检查,赶车人用现名登记。经过东仓时,仓门照常开,木签上不再有半朵石榴。
车行到永宁街口时,被三拨人同时堵住。一拨是领过冬炭的寡妇,拎着空篮要替她作证;一拨是封门那夜烂了两车豆腐的商贩,举着京兆府尚未核完的损失条;最后一拨只是来看热闹,问她究竟是救命的菩萨,还是借善堂养人的反臣。
长公主没有掀帘答话。
随车女官只把大理寺盖印的限制书抄件贴在街口,又留下受损登记的去处。领过炭的人不必因此替她说无罪,赔豆腐的人也不必先证明她有罪才可领钱。至于第三个问题,眼下没有一句话能答完。
青篷车等商贩让出半条路才继续走。那两车豆腐仍按货值、脚力与误工分别核,不记成百姓自愿为京城守门。长公主救过的人和因她制度受损的人,第一次站在同一条街上,却没有被要求选出一种统一说法。
东仓仓管没有出来送她,只把七年备用钥匙归还回条贴在门边。西仓仍按自愿委托让公主府代存钥匙,却新加双封;北仓三十日试法已经开始,柴婶第一日便在催户部欠粮。
没有她的总签,九仓没有同时乱,也没有同时变好。
各仓答复仍不一致。
太子在同日离开东偏殿,仍住东宫,不接九门。三皇子回王府,巡检营按新问册继续招募,孟恢辞呈待批。两位皇子临时协议到期后,各自保留对对方的不信任。
北郊最后五百京营也开始返营。罗骁留下两队看守军需车,等村民余款付清再走。裴砚舟将临时巡查权限交回兵部,由未涉值印案的两名官员共同接册。
他没有把拦军写进新侯战功簿。
侯府内,裴承礼仍在大理寺收押;共同中馈继续给二房家人发生活份额,裴明珠照常在绣坊做工。封门危机没有替侯府旧争议翻篇。
损失桌核完三十九车,还剩四车因货主在外县未到。御前银与兵部先付款已经发出,村正拿到砖场欠款七成。账尚未全平,却不再等抓到一个总主使才肯赔。
第十卷的封门案到此只完成阶段处置。
闭门令最初书写者、开刃箭来源与假续条递筒者仍未确认;长公主、皇帝、太子、三皇子、兵部和侯府各自承担已经能证明的部分。没有一张判词能让所有关系同时结清。
沈令仪回到白鹤庄后,仍未拆母亲的小纸套。
她先给长公主回帖,接受会面,却提出地点不能由公主府单独决定。旧书房可以开门,院门外须有大理寺女差与苏氏账房各两人;双方可带一名自己选择的陪同者,陪同者留在隔间,不听私人谈话。会面起止时辰写入门簿,若中途出现新证,原物先封。
长公主全部同意,只把“不带裴砚舟”改成“裴砚舟不得代你答”。
沈令仪没有反对。她本来也没有打算让他代答,却愿意由自己决定是否告知他风险。
她当晚把会面地点、时辰和长公主所称最后一封信写进回执,送到大理寺外驿舍。裴砚舟回信只有一句:已收,不进旧书房,若超时先由女差问,不破门。
第二日清晨,长公主府送来一个薄木匣。
匣子没有锁,只有苏氏旧绢绕了三圈。里面不是正文,是一张让沈令仪辨认的信尾。
纸上有苏婉清亲笔日期,比永熙十年那封晚了两年。
信尾写:若令仪愿意来,便让她自己问我,为什么我活着,却没有回家。
“问我”两个字,不像写给长公主。
更像苏婉清在那时,仍准备亲自与女儿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