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胖子撇撇嘴:“谁去?”黑眼镜把墨镜往上推了推,懒洋洋地开口:“我练练手,好久没动刀子了,手痒。”众人一致赞同:“黑爷威武!”“第一场必须你上!”“稳得很!”呼声一片。
黑眼镜愣了一下,随即翻了个白眼:“ ,你们都不带客气的?”话没说完,肩膀就被旁边的手肘狠狠撞了一下。
解雨臣一脸冷漠:“别废话,下去吧你。”能怎么办?
自己吹出去的牛,跪着也得圆回来。
黑眼镜骂骂咧咧地往后退了两步,脚下发力,整个人如炮弹般腾空而起。
稳稳落在 的石台上。
石台面积不大,大概也就二十平米见方。
刚才还在上面的怪物似乎被激怒了。
黑眼镜脚刚站稳,两只拳头便带着劲风呼啸而至。
这怪物是两头僵尸猩猩强行融合在一起的连体婴。
四只手,四条腿,四只眼睛。
一对二,还是物理捆绑的那种。
普通猩猩力气就不小,何况是这种变异丧尸。
拳风刮在脸上生疼,空气都被挤压出爆鸣声。
黑眼镜却没慌。
他身形微晃,像条滑溜的泥鳅,侧身避开了上方那只猩猩的重拳。
但这只是开始。
下方那只猩猩也没闲着,另一只拳头紧随其后横扫过来。
若是普通人,早就顾头不顾腚被打飞了。
黑眼镜腰腹发力,上半身夸张地向后折去,堪堪避开下盘攻击。
这一闪一躲,行云流水。
看似轻松写意,实则考验的是极致的动态视力与身体协调性。
一心二用,左右开弓。
他在狭小的空间里,硬生生把一只连体巨兽耍得团团转。
两人夹击,还得分心应对。
这南瞎的名头,果然不是白叫的。
那一拳落空,怪物像是被踩了尾巴的猫,怒火更盛。
仿佛在咆哮:老子打你,你凭什么能闪开?
左右手连环出招,快如闪电。
黑眼镜身形鬼魅,左避右让,像是在戏耍对手。
围观的人群见状,悬着的心稍微放下了一些。
看那黑瞎子神情轻松,显然实力碾压这只妖兽。
若是这畜生只有这点本事,破关简直易如反掌。
但别忘了,这可是西王母设下的关卡。
若真如此简单,还要这道门有何用?
话音未落,变故突生。
怪物上方的双腿猛然发力。
没错,就是那双看起来并不起眼的腿。
常言道,胳膊拧不过大腿。
同一个人身上,腿部爆发力远超手臂。
这一记横扫,连黑眼镜都未曾料到。
……
【作者的话】
五月二十号深夜发书,转眼九天过去。
码字速度虽快,却离不开各位读者的陪伴。
当初并没敢奢望能有这么多关注,甚至有大佬催更。
尽管至今没有收益,但我庆幸找到了热爱之事。
曾经迷茫不知前路何在,如今终于有了方向。
今晚十二点整,本书正式上架。
恳请诸位支持一个首订,助我订阅破千。
哪怕只是一根烟钱,半个馒头钱。
对我而言,这是全部的希望。
或许有人觉得夸张,不妨听听往事。
2006年,县城酒吧。
女友遭人吹哨骚扰,劝酒挑衅。
年少轻狂,热血上涌。
怒发冲冠为红颜,并非虚言。
随手抄起利器,直刺对方。
那一刀下去,换来十五年铁窗生涯。
入狱那年,大街小巷还放着《老鼠爱大米》。
十五载光阴,弹指一挥。
旧地重游,早已换了人间。
去年深秋,她曾来探视。
隔着厚厚的玻璃,她语气平淡地提起婚期。
说几个月后,就要披上婚纱了。
我强压下心头的悸动,佯装轻松地问起男方情况。
她眼波流转,透着几分自豪。
说他也是飞卢的大神,笔耕不辍,文采斐然。
月入不菲,顾家疼妻,是个难得的好男人。
我喉头一哽,无言以对。
在我根深蒂固的认知里。
作家二字,重若千钧。
那是用灵魂在耕耘的行当,神圣且光辉。
我自小便是书虫,深知落笔千言的艰辛。
对靠文字谋生的人,向来抱有几分敬畏。
这份敬畏,让我咽下了减刑的秘密。
只匆匆聊了几句体己话,我便转身离去。
背影决绝,不敢回头。
这十五年,我在地里刨食,在猪圈旁打转,也曾在服装厂里熬过夜。
心气早被磨平,如古井无波。
出狱那日,我去过她公寓楼下。
仰头望着那扇熟悉的窗,灯火通明。
她笑靥如花,幸福模样刺痛了我的眼。
但我心里竟泛起一丝欣慰。
真好,她过得安稳。
我也该往前走了。
昨夜失眠,梦境恍惚。
又回到了十五年前的街头。
景物依旧,人面全非。
我疯了一样在人海中寻找那个熟悉的身影,却终究一无所获。
惊醒时,满脸泪痕。
我知道,回不去了。
那些过往,只剩下一地鸡毛和无尽的怀念。
年近三十,前路茫茫。
无数个深夜,我坐在路边,烟头明灭,酒瓶见底。
迷雾重重,不知归处。
难道这辈子,就要烂在这里?
浑浑噩噩,随波逐流?
鬼使神差间,我划开手机屏幕。
一则飞卢小说的广告闯入眼帘。
脑海里闪过她提起未婚夫时的那抹光亮。
下载,注册,登录。
误打误撞进了作者专区。
加了编辑qq,混进了新人指导群。
从大纲架构到签约流程,从推荐机制到收入分成。
每一个知识点,都像一道闪电劈开我混沌的世界。
原来,这里有一片全新的天地。
凭什么他可以站在顶峰?
我就不行?
不服输的念头一旦生根,便疯狂滋长。
我开始没日没夜地啃干货,敲键盘。
手指在键盘上飞舞,直到指尖麻木。
终于,第一本书上架。
虽然订阅惨淡,寥寥可数。
但我还是颤抖着手,拨通了她的电话。
声音里带着掩饰不住的兴奋与期待。
电话那头,沉默良久。
她没有恭喜,只是淡淡问了书名和成绩。
然后,是一片死寂。
我天真地以为,只要执笔成书,就能赢回曾经的爱。
就像赢回那个夏天的风一样简单。
然而,现实给了我一记响亮的耳光。
一个月后的深夜。
电话铃声撕裂黑暗。
她说,明天婚礼。
那一刻,理智崩塌。
我扔下刚写到 的手稿,驱车四百公里。
轮胎摩擦地面,发出刺耳的声响。
一夜未眠,直奔她的城市。
站在她家楼下,寒风刺骨。
门上的红喜字,在夜色中格外刺眼。
屋内暖黄灯光透出,温馨得令人作呕。
我举起手机,拨通那个烂熟于心的号码。
我想问一句。
为什么?
“你以为出书就能叫作家?”电话那头的声音冷得像冰。
“醒醒吧,你这种订阅不过百的扑街,连自己都养不活,拿什么来爱我?”“他不一样。”“他是千订大佬,靠文字就能给我荣华富贵。”挂断信号的那一刻,世界崩塌了。
原来我一直活在幻觉里。
多么荒谬,又多么可笑。
我抓起车里的啤酒,跌跌撞晃到楼下公园。
铁椅冰冷,透进骨子里。
一瓶接一瓶。
烟头烫手,也不舍得扔。
直到晨曦微露,天空泛白。
远处传来引擎轰鸣。
那是来接她的豪车。
今天,她要嫁人了。
可惜,新郎不是我。
她穿着婚纱,美得像幅画。
我僵在原地,眼睁睁看着她坐进车里。
鞭炮声炸响,震耳欲聋。
车轮卷起尘土,绝尘而去。
我的视线模糊了。
心口像是被无数利刃穿刺。
疼得无法呼吸。
我跪在地上,哭得撕心裂肺。
恨啊!
恨自己笔力太差,故事平庸。
恨自己人设软弱,毫无魅力。
恨自己是个彻头彻尾的失败者!
没办法。
现实就是这么残酷。
她是千订作者的未婚妻。
而我,是无人问津的小透明。
走吧。
忘了她吧。
虽然没能成为新郎,但至少爱过。
人生匆匆百年,何必执着于一时得失?
成败皆空,生死亦虚。
正当我准备转身离去,接受命运的安排时。
手机响了。
是她。
听筒里传来压抑的哭声。
“忘了我吧……除非……”我心脏狂跳,呼吸急促。
难道还有希望?
“除非什么?”我死死攥着手机,指节发白。
“除非你的新书能拿到一千订。”她的声音颤抖,带着绝望和不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