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后证词入卷当晚,尚药局送来一只旧木盘。
盘底夹层藏着十九年前的退药签。签上写:裴靖川续药二十剂,宫封有误,退回重验。落款是当时的小药吏孟诚,日期恰在萧雀送药前一日。
可药没有退回。
孟诚如今在城南开跌打铺。官差找到他时,他正替脚夫缠伤,不肯立即停手。裴砚舟等他把布结打完,按价买下两贴耽误的药,才在铺后问话。
孟诚记得那批续药。太医院原方只准七日,尚药局却收到中宫口信,要再配二十剂。他查出药袋封泥颜色不对,便写退签。半个时辰后,掌事女官拿着皇后手令来,说老侯病重,先送药,差错日后再查。
“手令是真的吗?”
“印是真的,字也是崔尚宫身边女史的。”
“内容呢?”
孟诚摇头:“只写不得耽搁,没有写按原方,也没有写添锁香根。”
真实的催药手令,被拿来替换了有问题的药。
孟诚当年留下退签,却没上报太医院。他怕得罪中宫,也怕老侯真因停药出事。药送走后第三日,他听说裴靖川精神稍好,便说服自己封泥只是仓促压错。直到半月后,宫里有人来收回那批配药底单,他才觉得不对。
“谁来收?”
“陶姑。”
陶成看见口供,脸色发白。他坚持母亲不懂药,也从未提过侯府续方。崔尚宫没有让他替亡者回答,只将陶姑参与的两件事分开:一是依皇后命令备车改铃,二是持中宫手令取配药底单。两件事相隔一个多月,是否同一授意待证。
配药底单并没有消失。
陶姑死后留下的十二盏灯座,其中一盏底部比其余更厚。陶成同意拆验,却要求自己动手。他用细刀起开木皮,里面掉出半张被蜡封过的纸。
纸上列着锁香根、乌心藤和两味调香药。前两味并非原方,后两味能遮住苦涩。配量旁有一个“嵩”字的起笔,又被人抹去,只剩飞白。
药师比过秦嵩多年笔迹,只能说相似,不能认定亲书。纸背另有一道指甲刮痕,与陶姑工簿上的习惯记号相同,说明她至少看过并藏起。
皇后再次被请到偏堂。
她承认催药手令。裴靖川服完七日真药后病情反复,顾明昭托人入宫求续方,皇后出于旧交催尚药局先办。她不知道有人换入锁香根,却知道退药签曾出现。
“什么时候知道?”
“药送出后的第五日。”
又是事后知道,又是没有追到底。
陶姑告诉她,封泥不一致可能是药房换班所致,底单已经核过。皇后问药是否有害,陶姑说老侯精神见好。她便在退签副本上写“暂止外查”。
“为何不请太医复验?”沈令仪问。
“当时旧侯已经对外称病,不愿御医再入府。顾夫人也回话说药有效。”
顾明昭听完,亲自补证。她当时所谓有效,是裴靖川喝药后能清醒半日,却没有说夜里手颤、认错人越来越重。她怕一停药,丈夫又昏睡,也怕宫里怪侯府质疑御药。
皇后与顾明昭隔桌相望。一个催药,一个求药,一个看见退签却停查,一个看见异状仍续喂。谁都没有把锁香根放进药袋,谁都参与了它连续二十日进入一个人的身体。
裴砚舟问孟诚:“若第五日复验,能查出吗?”
“锁香根熬过仍留涩底。银针验不出,老药师尝渣能尝出。”
也就是说,至少后十五剂可能停下。
损害不再只是抽象的“未尽查验”。老侯最后十五日的手颤、失忆和心脉损伤,有一部分原本可以避免。至于最终死亡是否由药直接造成,仍需结合旧脉案,不能抢先写定。
皇后在补供上写:“未授意加药,知退签后命暂停外查。”
御史问如何处置中宫药权。皇后提出自己此后不再口头催药,所有宫外用药必须三方复验。沈令仪没有同意把新规当处分。
“以后不再犯,是底线,不是偿还。”
皇后问:“你认为应如何偿还?”
“不是我一人认为。”
裴靖川的损害属于裴家,也属于被假宫封伤害的病人;萧雀被借用中宫标记,孟诚因说真话险些失业,顾明昭亦有自己的责任。补偿、停权与是否另受审处分,应让各方分别陈述,不由沈令仪替他们开一个总价。
孟诚先开口。他不要皇后赔铺子,只要求当年的退签恢复入尚药局记录,并写清他曾提出异议。十九年里,他一直被旧同僚叫作临事退缩的人。
尚药局现任掌事不愿照办,说旧签一旦补回,近二十年的药册编号都要重排。孟诚反问:“册子的顺眼,比一个人说过真话更要紧?”最后不改原编号,只在当年卷末加附页,写明发现日期、封藏经过和未能及时上报的责任。孟诚的异议恢复,他第五日后仍沉默的事实也一并保留。
他看完附页,没有露出洗清冤屈的轻松,只把一处“力阻送药”改成“写签申请退验”。他说自己没有力阻,药被拿走时甚至让开了门。若把当年的一点反对写得太英勇,下一次小药吏便会以为,只有拦住整座宫门才算尽责。
顾明昭要求侯府承担自己阻医的责任,不借中宫手令洗去那一碗药。
陶成则要求母亲藏底单和取底单都入卷,不能只留下“忠仆保全证据”。陶姑可能是在补救,也可能直到最后都替人收尾。
萧雀最后才说,她不要宫里给自己立受骗牌坊。若查明药包确由同一条路送来,只需补上当年一天误工与往返脚钱;那两贯雇资她确实收了,也确实解决了家中急难,不退作清白。她愿承担未继续核问的那一小段过失,却不替配药者背其余十五日。
皇后一一听完,没有再说愿以私库补偿。
翌日,太子从御史台领取母亲证词的抄本。他看见阮静仪三个字,手停在纸边。
随从问是否将中宫部分另封。
太子摇头:“不另封。”
他把证词放进拟呈朝议的第一册,排在皇帝供状之后、秦嵩供状之前。
可送出前,他仍有一夜可以把那几页抽走。